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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林生物: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2-08-18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
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林生物”或“公司”或“上市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2020 年 6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欧林生物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9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53.00万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400,436,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1,599,126.62元(含税)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8,837,273.38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2日全部
到账,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验资报告》(勤信验字【2021】第0028号)。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
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2021年6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
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


                                     1
        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

            具体调整分配如下表: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6
                                                            调整前拟投 调整后拟投
序                                                                                月30日募集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入募集资金 入募集资金
号                                                                                资金累计投
                                                              金额       金额
                                                                                    入金额
1 疫苗临床研究项目                              65,554.37      64,253.56        23,845.39        953.76
        重组金黃色葡萄球菌疫苗、AC-Hib
2                                               14,090.95      12,038.34        12,038.34       1,760.04
        联合疫苗及肺炎疫苗产业化项目

                   合计                         79,645.32      76,291.90        35,883.73       2,713.80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概要
号
                                 重组金葡菌疫苗、AC-Hib 联合疫苗、23 价肺炎多糖疫苗和 13 价肺
1        疫苗临床研究项目
                                 炎多糖结合疫苗的临床研究。
                                 本项目拟在公司现有生产基地 2 号厂房内部新建符合国家 2010 版
         重组金黄色葡萄球菌疫
                                 GMP 标准的重组金葡菌疫苗生产车间、AC-Hib 联合疫苗分装线以
2        苗、AC-Hib 联合疫苗
                                 及配套公用设施、23 价肺炎多糖疫苗生产车间和 13 价肺炎多糖结合
         及肺炎疫苗产业化项目
                                 疫苗生产车间,以满足公司新产品的产业化推进需要。

            1、“疫苗临床研究项目”延期情况

            “疫苗临床研究项目”中重组金葡菌疫苗已按照研发计划完成了II期临床试
        验,并于2022年开展III期临床试验工作;AC-Hib联合疫苗已按照研发计划于2021
        年完成III期临床试验,预计将在2022年申报生产;23价肺炎多糖疫苗和13价肺炎
        多糖结合疫苗目前均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

            公司根据目前“疫苗临床研究项目”研究进度,对23价肺炎多糖疫苗和13价
        肺炎多糖结合疫苗原研发计划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        募集资金投资项                                    原研发计划
 号              目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临床 III 期
          23 价肺炎多糖疫     临床前     IND
    1                                              临床 III 期    临床 III 期     /NDA 申
          苗 III 期临床试验   研究       申请
                                                                                      请


                                                    2
序     募集资金投资项                                 原研发计划
号           目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临床 III
      13 价肺炎结合疫     临床前    临床前
2                                             IND 申请      临床 III 期    临床 III 期   期/NDA
      苗 III 期临床试验   研究      研究
                                                                                           申请
序     募集资金投资项                             本次调整后的研发计划
号           目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临床 III 期
      23 价肺炎多糖疫     临床前    IND 申
1                                             临床 III 期   临床 III 期    /NDA 申
      苗 III 期临床试验   研究        请
                                                                               请
                                                                                         临床 III
      13 价肺炎结合疫     临床前    临床前
2                                             IND 申请      临床 III 期    临床 III 期   期/NDA
      苗 III 期临床试验   研究      研究
                                                                                           申请

           2、“重组金黄色葡萄球菌疫苗、AC-Hib联合疫苗及肺炎疫苗产业化项目”
     延期情况

           “重组金黃色葡萄球菌疫苗、AC-Hib联合疫苗及肺炎疫苗产业化项目”中重
     组金葡菌疫苗和AC-Hib联合疫苗产业化项目已按计划进行;23价肺炎多糖疫苗
     和13价肺炎多糖结合疫苗产业化项目尚未开工建设。

           公司根据目前23价肺炎多糖疫苗和13价肺炎多糖结合疫苗研发进度的实际
     情况以及募投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肺炎疫苗产业化项目产能规模保持不变的
     前提下,对肺炎疫苗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相应调整,具体
     如下:

      序                                          本次调整前达到预        本次调整后达到预定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号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1     肺炎疫苗产业化项目                       2022 年 12 月           2024 年 12 月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1、“疫苗临床研究项目”中23价肺炎多糖疫苗和13价肺炎多糖结合疫苗研
    发项目延期的原因

           23价肺炎多糖疫苗和13价肺炎多糖结合疫苗均涉及多种肺炎球菌血清型,
    要进行工艺条件的确定、长期稳定性研究、方法学验证、工艺验证等各项研究
    工作,研发难度较高、研发时间较长,因此研发进度晚于原研发计划时间。


                                              3
       2、“重组金黄色葡萄球菌疫苗、AC-Hib联合疫苗及肺炎疫苗产业化项目”
中肺炎疫苗产业化项目延期的原因

       肺炎疫苗产业化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是肺炎疫苗产业化进展与肺炎疫苗整
体研发进度相关,由于公司23价肺炎多糖疫苗和13价肺炎多糖结合疫苗研发进度
晚于原研发计划,目前仍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导致公司肺炎疫苗产业化项目延
期。

       综上,公司通过综合评估,审慎决定将“疫苗临床研究项目”中23价肺炎多
糖疫苗和13价肺炎多糖结合疫苗临床研究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分别
调整至2026年12月和2027年12月;将“重组金黄色葡萄球菌疫苗、AC-Hib联合疫
苗及肺炎疫苗产业化项目”中肺炎疫苗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
整至2024年12月,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管理,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
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项目延期未改变原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
和产能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影响。本次对上述部分募投项目的
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程序履行情况及专项意见

       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
意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
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4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
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
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英大证券认为欧林生物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已经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
的要求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欧林生物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 6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欧林生
物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符
合公司经营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行为。

    综上,英大证券对本次欧林生物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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