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 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我们 作为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严谨、 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慎的核查,作出如下专项 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 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张婕、张娜、苏德栋 2021 年 04 月 16 日 (以下无正文,为《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的签署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