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赛科希德:赛科希德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2022-01-21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2-007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 20,051,028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24.56%。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7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59 号),

同意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41.20 万股,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8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正式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8164.80 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持有的限售

股,涉及股东 24 名,股份数量为 20,051,0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56%,上述股份原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因 2021

年 02 月 05 日收市,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价格 50.35 元/股,触发承诺延长锁定期的履行条件,

上述股份锁定期延长至 2022 年 2 月 5 日,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6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股东股票锁定期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2 年

2 月 7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公司自本次上

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

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

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

    (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本公司董事丁重辉、古小峰以及直接

持有公司股份的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嘉翃、姜卓(已离职)、李国

就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上述锁定期间届满后,本人在担任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所持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
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交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不低于发行价。

    3、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4、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承

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5、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

本人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

份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本人如违反

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

下的 10 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

人所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

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12 个月。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

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承诺人现金分红(含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

间接分得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

有。

    (二)公司股东张海英、祝连庆、晏巧霞、申子瑜、刘文华、丁

爱虹、殷小太、沈心亮、张誌、赵军、胡裕良、刘波、张航、裴燕彬、
牛改云、周兴增、郭丽、王小鹏、何雨泽就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1、本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

股票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

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

    3、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

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4、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本人将在发行

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承诺向发

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本人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

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的 10 个交易日

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

延长 12 个月。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

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含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分得的现金

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三)公司股东张海英、祝连庆就持有股份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

向的承诺如下:

    1. 减持股份的条件

    承诺人作为发行人的主要股东,严格按照公司招股说明书及承诺

人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要求,并严

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

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

    2. 减持股份的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承诺人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

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 减持股份的价格

    承诺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

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

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

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承诺人在发行人本

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4. 减持股份的数量

    在锁定期届满后的 12 个月内,承诺人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发行

人股份不超过承诺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 50%;在锁定期满后的第 13

至 24 个月内,承诺人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在锁定

期届满后第 13 个月初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 50%。如

果因发行人送股、转增股本、回购股份等原因导致承诺人所持发行人
股份发生变动,则承诺人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数量相应变更。

    承诺人所持有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承诺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

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

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计算上述股份数量时,承诺人与

承诺人之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应当合并计算。

    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权被质押的,承诺人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

起 2 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并予以公告。因执行股权质押协议导致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权被出

售的,应当执行本承诺。

    5. 减持股份的程序及期限

    承诺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发行人股份

的 15 个交易日前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

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以书面方式通知发

行人并由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法律、法

规及交易所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承诺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外的

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时,承诺人将提前 3 个交易日将减持计划(包括

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

减持原因,承诺人与承诺人之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低于 5%后无需

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

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承诺人方可减持发行人股
份,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

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承诺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

施:

    (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承诺人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

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

的,承诺人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

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

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如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

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承诺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

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

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如减持时监管部门出台更为严格的减持规定,则承诺人应

按届时监管部门要求执行。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

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

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金公司认为:

    (一)赛科希德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
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

     (二)赛科希德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本次实际可流

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赛科希德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赛科希德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

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20,051,028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24.56%。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7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
序     股东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数 剩余限售股
                  股数量
号     名称                 司总股本比例      量(股)     数量(股)
                  (股)

 1    丁重辉    924,324        1.13%           924,324         0

 2    古小峰    972,973        1.19%           972,973         0

 3    张嘉翃   2,432,432       2.98%          2,432,432        0

 4     姜卓     145,946        0.18%           145,946         0

 5     李国     108,000        0.13%           108,000         0

 6    张海英   4,864,865       5.96%          4,864,865        0

 7    祝连庆   3,648,649       4.47%          3,648,649        0
 8      晏巧霞   1,459,459         1.79%        1,459,459            0

 9      申子喻    972,973          1.19%         972,973             0

10      刘文华    924,324          1.13%         924,324             0

11      丁爱虹    681,081          0.83%         681,081             0

12      殷小太    486,487          0.60%         486,487             0

13      沈心亮    486,487          0.60%         486,487             0

14       张誌     486,487          0.60%         486,487             0

15       赵军     486,487          0.60%         486,487             0

16      胡裕良    194,595          0.24%         194,595             0

17       刘波     121,622          0.15%         121,622             0

18       张航     109,459          0.13%         109,459             0

19      裴燕彬    108,000          0.13%         108,000             0

20      牛改云    108,000          0.13%         108,000             0

21      周兴增     97,297          0.12%          97,297             0

22       郭丽      97,297          0.12%          97,297             0

23      王小鹏     97,297          0.12%          97,297             0

24      何雨泽     36,487          0.04%          36,487             0

       合计      20,051,028       24.56%        20,051,028           0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1        首发限售股               20,051,028                12+6 个月

          合计                     20,051,028                   18
   注:以上股份合计数占总股本比例与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若

有差异,系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