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科希德:赛科希德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0-28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2-040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
通知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
董事长吴仕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其中:通讯
方式参会的董事 1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
报告>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地
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披露
及时、公平,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
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内容: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
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
能力,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
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使用 16,6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99%。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
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
金后的 12 个月内,公司将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
财务资助。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
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38)。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议案》
表决内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科创属性持续披露及相关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相应修订。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
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
议案》
表决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7
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
意对《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进行相应修订。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
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
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制定《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
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内容:同意公司拟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22-039)。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