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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龙微纳: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3-25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0-008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3 月 2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偃师市产业集聚区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

普通股股东人数                                                        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0,967,00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0,967,0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36.2625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6.262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建波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4 人,董事丁哲波、赵博群、王瞻、罗运柏、李光
宇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至公司会场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全体监事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李怡丹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张景涛、魏渝伟、胡双立列
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新建项目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20,963,000 99.9809       4,000 0.0191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公司使用     1,295 99.6920 4,000 0.3080        0     0.0000
         部分超募资金      ,000
         投资设立境外
         子公司新建项
         目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 1 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 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谦彧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培元、朱文会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
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股东的资格合法有效,
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5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