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0-040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公司募投项目“技术创新中心 建设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由在洛阳市城区内购置写字楼房产约 2,000m2 变 更为在洛阳市洛龙区大数据产业园新建 1 栋 12 层研发实验楼,总用地 6,406.33 ㎡,建筑面积 27,020.00 ㎡。该募投项目总投资由 6,412.5 万元调整至 15,017.85 万元。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公司募投项目“中水循环回用 39.6 万吨/ 年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由在公司吸附材料产业园内建设的中水循环回用项 目变更为在偃师市产业集聚区(工业区军民路西段路南,紧邻吸附材料产业园) 新建增加多种无机盐类资源的回收利用系统的中水回用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由 5,086.80 万元调整至 12,191.64 万元。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公司募投项目“成品仓库仓储 智能化改造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由原吸附材料产业园内成品仓库改造变更 为在偃师市产业集聚区(工业区军民路西段路南,紧邻吸附材料产业园)新建自 动化库架一体仓库。该募投项目总投资由 3,000.00 万元调整至 3,120.75 万元。 本次涉及募投项目调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17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14,46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3.2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 62,582.88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5,591.08 万元(不 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6,991.80 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 [2019]第 01540006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 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 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根据公司披露的《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吸附材料产业园项目(三期) 20,036.62 18,300.00 2 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6,412.50 6,412.50 3 年产富氧分子筛 4500 吨项目 2,146.77 1,800.00 4 5000 吨活性氧化铝生产线建设项目 1,832.87 1,800.00 5 中水循环回用 39.6 万吨/年项目 5,086.80 5,086.80 6 成品仓库仓储智能化改造项目 3,000.00 3,000.00 合计 38,515.56 36,399.30 2、根据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 案》,公司利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投资建设高效制氢、制氧分子筛项目 5,368.78 5,368.78 2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合计 11,368.78 11,368.78 3、根据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 2 募资金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新建项目的议案》,公司利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 10,655.05 9,223.72 三、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情况 (一) 原募投项目情况 1、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技术创新中心 建设项目总投资为 6,412.50 万元,全部以募集资金投资投入,计划在洛阳市城区 购置写字楼房产约 2,000m2,为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并搭建公司人才培养及输送体 系。 2、中水循环回用 39.6 万吨/年项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水循环回用 39.6 万吨/年项目总投资为 5,086.80 万元,全部以募集资金投资投入,计划在吸 附材料产业园区购置陶瓷膜、反渗透和电驱离子膜等装置及其安装,以及建设建 筑面积为 800m2 的水处理设备间,建成后中水循环再利用装置建设规模按回用水 量计为 50m3/h,每天可实现回用水量 1,200m3/d。 3、成品仓库仓储智能化改造项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成品仓库仓储 智能化改造项目总投资为 3,000.00 万元,全部以募集资金投资投入,计划在吸附 材料产业园对现有 2,700m2 的成品仓库进行改造,实现产品存储、调配智能化, 节省劳动力,减少劳动力费用支出,并提高企业生产效益。 (二)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情况 1、 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鉴于分子筛的应用领域不断扩大,在吸附和催化领域的需求日益增加,且市 3 场对分子筛的技术参数和产品质量也提出更高的要求,为了适应市场需求,增加 公司竞争力,扩大公司品牌影响力,公司决定加大对研发的投入。同时,为发挥 作为国内吸附类分子筛行业引领者的作用,整合分子筛上下游市场,并逐步推动 业务向催化领域进行延伸,公司决定新建分子筛数据平台。原项目建设规模较小, 不能同时满足数据平台与研发需求,鉴于这种情况,公司决定将购置房产变更为 在洛阳市洛龙区大数据产业园购置土地自建 1 栋 12 层研发实验楼来实施技术创 新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用地 6,406.33 ㎡,建筑面积 27,020.00 ㎡,变更后,技术 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36 个月内。变更前后对比 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项目名称 实施方式 实施地点 实施方式 实施地点 技术创新中心 洛阳市洛龙区大 购置写字楼 洛阳市城区内 购地自建 建设项目 数据产业园 建成后,将重点开展吸附类分子筛与催化类分子筛在能源化工与环境保护领 域的研发和应用并作为重点研发方向。最终计划将技术创新中心打造为国内分子 筛行业发展趋势研讨、业内专家学者技术交流、科技成果应用转化和成果发布的 平台;将为行业企业提供大数据分析、物联互通、实时监控、在线监测、生产线 故障诊断及售后技术指导等服务,助力分子筛行业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助推产 业链智维升级和智能制造产业培育发展,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经营风险;为公司 搭建高端技术人才培养及输送体系,扩大产品应用领域,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高 质量发展。 2、 中水循环回用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原中水循环回用 39.6 万吨/ 年项目) 随着公司市场份额的扩大,新的生产线投入使用,污水规模不断扩大;同时 环保项目投资大、运行成本高,因此在对项目详细设计阶段,按照把产业园内各 生产线的洗涤水分质、分流处理,与各类洗水减量化、交换后废盐资源化综合再 利用相结合作为项目设计原则,对原方案进行了优化。在原来中水回用的基础上, 增加多种无机盐类资源的回收利用,使得固定资产投资增加,但由于材料可回收 再利用,大大降低了运营成本。鉴于此,公司拟扩大中水循环回用建设规模,建 设地点从公司吸附材料产业园延伸至偃师市产业集聚区(工业区军民路西段路 4 南,紧邻吸附材料产业园),新建中水处理水车间项目总占地 1,800m2,建筑面积 5,400m2。变更后,中水循环回用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建设期为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变更前后对比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项目名称 实施方式 实施地点 实施方式 实施地点 从公司吸附材料产业 中水循环回 公司吸附材 新建项目并扩 园延伸至邻近的偃师 新建项目 用建设项目 料产业园 大建设规模 市产业集聚区(工业 区军民路西段路南) 3、 成品仓库仓储智能化建设项目(原成品仓库仓储智能化改造项目) 随着公司在市场份额的扩大,新生产线投入使用,产量持续增加,经过公司 审慎评估,在增加极少投资的情况下将项目实施方式变更为新建智能仓库来满足 公司成型分子筛产品的存放。鉴于此,公司将原吸附材料产业园的成品仓库智能 化改造变更为在偃师市产业集聚区(工业区军民路西段路南,紧邻吸附材料产业 园)新建一个自动化库架一体仓库,项目占地面积为 5,000 ㎡,主要存放各类成 品分子筛,实现入库、出库、盘库、报表等全部自动化处理,对产品的流向进行 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跟踪。变更后,成品仓库仓储智能化建设项目建设期为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变更前后对比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项目名称 实施方式 实施地点 实施方式 实施地点 偃师市产业集 成品仓库仓储智 原有仓库仓储 公司吸附材 新建仓储智 聚区(工业区军 能化建设项目 智能化改造 料产业园 能化仓库 民路西段路南) (三)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涉及募集资金情况 因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原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需 要进行相应调整,但募集资金投入不变,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变更前(万元) 变更后(万元) 项目名称 拟用募集资金 拟用募集资金 总投资额 总投资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6,412.50 6,412.50 15,017.85 6,412.50 中水循环回用及资源化 5,086.80 5,086.80 12,191.64 5,086.80 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成品仓库仓储智能化建 3,000.00 3,000.00 3,120.75 3,000.00 5 设项目 合计 14,499.30 14,499.30 30,330.24 14,499.30 调整后,上述三个募投项目总投资额增加至 30,330.24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 金投入金额仍为 14,499.30 万元,资金缺口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四)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的具体原因 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地点的主要原因是原项目建设规模 较小,不能同时满足公司数据平台与研发需求。通过购置土地自建技术创新中心, 有利于公司巩固和提升在吸附类分子筛技术研发实力,增大催化类分子筛的技术 储备,为公司作为国内吸附类分子筛行业引领者整合分子筛上下游市场和推动业 务向催化领域进行延伸创造技术条件;中水循环回用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变更实施方式及地点的主要原因是公司生产规模持续扩大,污水处理量不断增 加,通过增加中水循环回用建设,既可以大大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满足日益提高 的环保要求,还可以提高废盐类资源的回收利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成品仓库 仓储智能化建设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地点的主要原因是公司规模不断扩大,对仓 储空间的需求也日益增加,公司经过对供应商的持续询价,在仅增加较少投资额 的情况下,智能化仓储面积将由 2,700m2 增加到 5,000m2,大幅提高仓储效率和 降低仓储劳力成本。 四、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洛阳市城区变更至 洛阳市洛龙区大数据产业园,实施方式由购置房产变更为购地自建;“中水循环 回用 39.6 万吨/年项目”实施地点由偃师市产业集聚区(工业区军民路)吸附材 料产业园变更至偃师市产业集聚区(工业区军民路西段路南)紧邻吸附材料产业 园;“成品仓库仓储智能化改造项目”实施地点由偃师市产业集聚区(工业区军 民路)吸附材料产业园变更至偃师市产业集聚区(工业区军民路西段路南)紧邻 吸附材料产业园,实施方式由原有成品仓库智能化改造变更为新建智能化仓库; 因此相应调整该项目的投资金额。 上述募投项目的变更是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相关募投项目 实施地点的实际需求,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募投项目投资于主营业 6 务,均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相关规定。 五、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土地取得和项目备案或环评等相关程序情况 公司尚未获得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所涉及的土地,本次变更募投项目 尚未履行备案或环评等相关程序,后续公司将通过招拍挂程序购置土地,并履行 备案或环评等必要程序。 六、 专项意见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的事项已经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明确意见。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是基于公司 募投项目实际经营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方向,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实施。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未违反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承诺,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 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 投项目地点及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事项。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系基于公司 募投项目实际开展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方向,有利于满足项目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长远发 展,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7 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及方式,调整募投项目 投资额。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 和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具有 合理性、合规性和必要性,中天国富证券对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和实 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七、 上网公告附件 (一)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0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