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建龙微纳: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2021-12-22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1-067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7.3846 万股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1 年 12 月 28 日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了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归属登记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
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 8 月 13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光宇
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 年 8 月 13 日至 2020 年 8 月 2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等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8 月 2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
编号:2020-032)。

    (4)2020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9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0-033)。

    (5)2020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等
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前述有关
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
意见。

      (7)2021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
意意见。

      二、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   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已获授的限              可归属数量占已
 序                                                   可归属数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              获授的限制性股
 号                                                   量(股)
                                           量(股)                票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       李朝峰          董事、总裁          60,000     15,726           26.21%
                  副总工程师、研发中心
 2       白璞                                50,000     11,649           23.30%
                  主任、核心技术人员
                  研发中心副主任、核心
 3       郭艳霞                              40,000     11,649           29.12%
                        技术人员
                  工艺技术部部长、核心
 4       许世业                              30,000      6,116           20.39%
                        技术人员
                  洛阳健阳科技有限公司
 5       王玉峰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       30,000      7,863           26.21%
                          员
                  内审部负责人、核心技
 6       张岩                                10,000      2,912           29.12%
                        术人员
                  小计                      220,000     55,915           25.42%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43
                                            460,000    117,931           25.64%
                人)
                  合计                      680,000    173,846           25.57%

      (二)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于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   本次归属的归属人数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49 人。
    三、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1 年 12 月 28 日

    (二)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7.3846 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限售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
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
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
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股本总数           57,820,000            173,846            57,993,846

    由 于 本 次 限 制 性 股 票 归 属 后 , 公 司 股 本 总 数 57,820,000 股 增 加 至
57,993,846 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归属前后持有或控制的公司
股份数不变,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   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出具了《洛阳建龙
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B11530 号),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
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 2021 年 12 月 3 日止,公司已收到 49 名激励对象以货
币缴纳的出资额 4,224,457.80 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 173,846.00 元
整,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946,674.21 元。

    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
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
登记证明》。

    五、   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披露的《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 2021 年 1-9 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00,619,524.75 元,公
司 2021 年 1-9 月基本每股收益为 3.47 元/股;以本次归属后公司总股本
57,993,846 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
司 2021 年 1-9 月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7.3846 万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
为 0.3007%,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