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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龙微纳: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2021-12-30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
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作为正在
履行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龙微纳”、“公司”或“上
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
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李罡、史帅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1年12月22日~2021年12月26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李罡、李莹雪

    (五)现场检查内容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
公司经营状况、承诺履行情况及其他保荐机构认为应关注的事项等。

    (六)现场检查手段

    查看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并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1
有关人员访谈;查阅公司召开的三会会议资料;查阅公司建立及更新的有关公司
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文件;查阅公司账簿和原始凭证以及商务合同等资料;核查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情况;查阅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台账、
募集资金运用凭证等资料;查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检查公司及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经核查,上市公司治理机制能够比较有效的发挥作用,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的议事规则执行基本良好,公司的三会运作较为规范,历次股东大会、董
事会和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通知时间、授权委托等基本符合《股东大
会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市公司基本建立健全、适应公司发展的机
构体系,各部门均建立了基本的责任规定和管理制度,各部门及岗位的业务权限
层次分明,内部审批程序流程基本得到有效执行。

    经核查,上市公司基本建立全套内部审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设立了专门
的内审部门,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上述机构均在《公司章程》的约定权限内
履行相应职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三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
程序合法合规,会议记录完整,会议资料保存完好。董事、监事均对相关决议进
行签名确认。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交易所业务
规则要求履行职责。

    (二)信息披露情况

    上市公司制订了完整的信息披露制度。公司在2021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履行
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披露的内容完整,不存
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等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公司拥有的资产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资产完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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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产权关系明确。公司对所拥有的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被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形。公司在2021年度持续督导期间
不存在可能对资产、人员、业务、财务及机构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经核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独立性良好,
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
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专户开立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经核查,公司较好地执行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
集资金专户,并已分别与保荐机构以及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
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不存在违规委托理财等情形,也
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其他违反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情形。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不
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公司章程等内部相关制度、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信息
披露文件,以及对相关人员访谈。

    经核查,公司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和决策机制进
行了规范,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形。

    (六)经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重大销售合同,对公司高管进行访谈,并从公开信
息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相关经营情况,了解近期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查阅
了公司在手订单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经核查,公司上市以来整体经营状况良好,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重要
经营场所正常运转;其主营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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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随着公司的业务规模的扩大,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保荐机构提请公司
注意持续完善治理结构,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建设水平,规范内部控制执行,完
善投资者保护相关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并加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相关人员对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四、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应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中,公司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应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现场检查过程中,公司给予了积极地配合,为本次现场检查提
供了必要的支持。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中天国富证券现场检查人员对公司所有重大方面均实施了现场检查,保荐
机构认为:公司在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与大股东及其他方的资
金往来、重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重大方面基本符合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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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罡                史帅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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