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审核意见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要求,认真审核了公司编制的《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 书》”)。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说明书》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