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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龙微纳:关于对泰国子公司增资的公告2022-05-24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2-044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泰国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建龙(泰国)有限公司 / Jalon (Thailand) CO., Ltd.

        本次拟投资金额:90,840.00万泰铢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增资事项尚需在国内办理商务部门、发改委等备案
审批以及在泰国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实施的结果和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增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建龙(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建龙”)系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龙微纳”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也是公司国际
化战略中服务欧美市场,辐射东南亚分子筛材料市场的重要载体,其中公司超募
资金投资项目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已经实现了建成投产。
    目前公司已在全球海外市场具备了一定的国际化竞争能力,2019 年-2021 年
公司近三年出口业务收入的年复合增长率约为 26.82%,其中 2021 年公司出口业
务实现收入约 14,023.4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约 83.60%。
    结合全球分子筛材料发展以及公司产品、品牌等在国际市场的长期积累和培
育,为更好满足公司未来经营计划和发展战略需要,公司拟以自筹资金
90,840.00 万泰铢(约合人民币 17,700.95 万元,具体以实时汇率为准)对泰国
建龙增资,以支持泰国建龙全球分子筛材料业务的成长,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
仍将持有泰国建龙 100.00%股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建龙(泰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决策
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建龙(泰国)有限公司 / Jalon (Thailand) CO., Ltd.
    2、成立时间:2020年4月29日
    3、注册资本:44,000.00万泰铢
    4、股东情况:建龙微纳直接持股99.99995%,公司全资子公司洛阳健阳科技
有限公司直接持有0.000025%,公司员工李罗仆代为持有0.000025%
    5、注册地址:No. 890/68, Moo 3, Khao KhanSong, Si Racha, Chon Buri,
Thailand, 20110
    6、经营范围:沸石分子筛生产销售/Manufacturing of Zeolite Molecular
Sieve
    7、泰国建龙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泰国建龙的总资产为126,194,006.78 元人民币,净
资产为82,629,018.26 元,净利润为-1,472,832.88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泰国建龙的总资产为139,070,505.61元人民币,净资
产为82,394,509.33元,净利润为9,261.24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符合公司未来的战略发展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将进一步增强公司
在海外业务拓展中的产品供给能力和服务能力,有助于深入推进公司国际化发展
战略及三品战略等的实施,提升公司在全球分子筛市场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
力,从而助推公司以泰国及东南亚地区战略部署为支点,在服务周边经济社会蓬
勃发展的同时,积极融入到全球市场发展建设,做好全球尤其是海外多样化市场
需求的服务。
    本次增资完成后,泰国建龙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
生变更。

    四、专项意见说明

    1.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增资全资子公司建龙(泰国)有限公司,系出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
要,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增资全资子公司建龙(泰国)有限公司,有利于扩大公司产能,持
续提高公司的国际市场地位,增强公司国际市场竞争力,实现业绩的持续增长,
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增资的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监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
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事项尚需在国内办理商务部门、发改委等备案审批以及在泰国变更
登记等相关手续,实施的结果和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