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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龙微纳:中天国富证券关于建龙微纳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5-24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洛
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龙微纳”、“公司”)持续督导工
作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就建龙微纳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
査,核査情况及核査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洛阳
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347 号),公司获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1,235,039 股,发行价格为 157.08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3,999,926.12 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
费用人民币 4,038,899.59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9,961,026.53 元,
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1,235,039.00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188,725,987.53
元。本次发行新增 1,235,039 股股份已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该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审验并出具了信
会师报字[2022]第 ZB10048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
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
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发行人 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
该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一期)     26,744.61         19,399.99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
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
予以置换。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公司将根
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
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
以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
行投入,自 2021 年 4 月 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之日至 2022 年 3 月 4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已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32,531,798.95 元,其中:
自有流动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金额为人民币 20,441,811.15 元,银
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金额为人民币 12,089,987.80 元。公司
将上述使用自有流动资金支付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此次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
置换。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截止 2022 年 3 月 31 日已到期承付的金
额 2,378,677.00 元,此次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置换。截止 2022 年 3 月 31 日尚
未到期承付但自募集资金到位之日起 6 个月内到期的金额 9,662,480.80 元,待
到期承付后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自有资金预先投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本次置换金额
                                                  入金额
         吸附材料产业园改
   1                              19,399.99          3,253.18         2,282.05
         扩建项目(一期)
           合计                   19,399.99          3,253.18         2,282.05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
信会师报字[2022]第 ZB11177 号《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282.05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
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天国富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由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审议程序,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
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
则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建龙微纳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   罡                   史   帅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