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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龙微纳: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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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67689:;<=>?@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
荐机构”)作为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龙微纳”、“公
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负责建龙微纳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及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
报告。

      2022 年上半年,广发证券对建龙微纳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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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   了持续督导制度,已制定了相应
         划。                                     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已与建龙微纳签订保荐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2                                               协议,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
  3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对建龙微纳开展了持续督导工
                                                  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2022 年上半年,建龙微纳未发生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4                                               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2022 年上半年,建龙微纳无违法
  5
         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   违规或违背承诺的情况。
         易所报告。




                                        1
                                              保荐机构督导建龙微纳及其董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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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
                                              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保荐机构督导建龙微纳依照相关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7                                             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
     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保荐机构督导建龙微纳严格执行
8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   内部控制制度。
     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
     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   保荐机构督导建龙微纳严格执行
9    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
     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
     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
     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
                                              2022 年上半年,保荐机构对建龙
     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微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
10   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
                                              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易所报告的情况。
     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
     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
     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
     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   2022 年上半年,建龙微纳及其控
     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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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   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前述事
     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   项。
     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2 年上半年,建龙微纳及其控
     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
12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
     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
                                              行承诺的情况。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
       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
                                                2022 年上半年,经保荐机构核
       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
13                                              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
                                                易所报告的情况。
       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
       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促上市公
       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
       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
       (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
       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2022 年上半年,建龙微纳未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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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前述情形。
       (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
       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
       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
       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
       形。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知道或
       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
       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
       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
       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
                                                2022 年上半年,建龙微纳不存在
15     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
                                                前述情形。
       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
       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
       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
       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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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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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风险

     从事分子筛生产经营的企业既有国际大型分子筛企业,如霍尼韦尔 UOP、


                                      3
阿科玛、Zeochem 等,也有国内规模大小不一的分子筛厂商。若公司未能在技术
创新、产品品质、成本控制、客户服务等方面持续提高,可能会削弱公司核心竞
争力,将面临客户资源流失、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2、原材料价格上涨和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氢氧化钠、固体纯碱硅酸钠、氢氧化铝、锂盐等,主要
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会给公司毛利率、盈利水平带来不利影响。若主要原材料市
场价格持续大幅上涨,且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不能同步提高,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
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3、环保与安全风险

    分子筛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等环境污染物,
处理不当可能会对环境造成污染。随着国家环保政策日益严格,环境污染治理标
准日趋提高,国家及地方政府可能在将来颁布新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提高环境
保护标准,将会增加公司环保投资和治理成本。此外,如果因人为操作不当、自
然灾害以及其他原因等出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主管部门可能对公司采取罚款、
停产整顿或关闭部分生产设施等措施,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生产过程中涉及高温、用电、管道天然气和管道蒸汽,若对上述危险源
不能进行正确识别和有效控制,存在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可能出现人员伤亡和
财产损毁,对公司的业务经营造成负面影响,并带来经济和声誉损失,同时可能
引起诉讼、赔偿性支出、处罚以及停产损失。

    4、主要产品制氧分子筛市场需求增速放缓的风险

    由于新冠疫情在全球蔓延,工业医用中心制氧设备和医疗保健制氧设备需求
快速增长,从而带动制氧分子筛销售规模的增长,随着新冠疫情在全球逐步缓解,
以及分子筛制氧机存在一定使用寿命,公司制氧分子筛产品的市场需求增速可能
存在放缓的风险。

    5、海外市场拓展风险

    公司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已完工,主要面向海外市场,未来若全球
经济环境持续衰退,可能会影响泰国建龙的产能释放和市场开拓进度,从而对公

                                   4
司的海外布局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二)技术风险

    1、产品迭代引起的风险

    成型分子筛是煤化工、石油化工、冶金等行业所需的基础耗材,对这些行业
的大型设备运行安全和降低能耗起着重要作用。如果竞争对手推出更高效、更节
能环保的成型分子筛,将会大幅挤占公司的市场份额。

    分子筛应用领域广泛,新市场、新应用不断扩大,产品和技术创新较大程度
上依赖于公司的技术水平及持续研发投入。若公司不能准确预测产品和技术的发
展趋势,及时响应客户需求,持续技术研发进行产品性能升级和结构更新,公司
的产品将逐渐丧失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2、技术未能实现产业化的风险

    为满足新市场的需要并保持技术和产品的竞争力,公司需要投入大量的研发
资源;新技术、新产品需要经过实验室、小试、中试等多个实验阶段,最终实现
产业化生产;但因技术上的随机性因素可能导致技术开发工作失败;技术开发尚
处在研究过程中,已经有其他人成功研究出同样的技术;由于客观的社会、经济
和技术环境发生变化,原来的技术开发不合时宜或者已经没有必要;这都将造成
公司研发资源的浪费和财产损失,若新技术最终未能实现产业化,前期投入的研
发费用无法转换为研究成果为公司创造利润。

    3、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核心竞争力在于新产品的研发创新能力和生产工艺的持续优化。公司创
新能力和持续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及研发能力。近年来,
随着我国分子筛行业发展迅速,行业内人才竞争也日益激烈,公司若不能持续加
强技术研发人员的引进、培养,不能完善对研发技术人员的激励,公司的持续研
发能力和产品创新能力会受到影响。

    4、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经过多年的技术创新和研发积累,公司自主研发了一系列核心技术,若核心


                                   5
技术被同行业竞争对手仿制,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都将受到影响。

    (三)内控风险

    1、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李建波、李小红夫妇,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上述二人分别直接持有公司 24.23%、6.75%的股份,此外,李建波先生通过
持有深圳深云龙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云龙”)62.00%的股权间接控
制公司 8.44%的股份。李建波先生、李小红女士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本次发行前
合计 39.42%的股份。若实际控制人利用其对公司的控股地位,对公司的经营决
策、人事、财务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2、管理风险

    鉴于国家经济稳定健康增长,以及国家节能减排与环境保护战略持续推进,
分子筛的市场需求仍处于持续增长趋势,公司的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对公司的管
理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若公司不能随着规模扩大,充实管理力量,调整与完善
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可能导致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及管理水平
不能适应公司经营规模扩大的需要,给公司带来经营风险。

    (四)财务风险

    1、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化引起的风险

    2020 年 12 月,公司复审再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取得《国家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GR202041001129),自取得年度起减按 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有效期三年。

    如果将来国家、地方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或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
变化或出现其他不利情形,公司不能继续享受该税收优惠,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
造成不利影响。

    2、汇率变动的风险

    公司存在一定比例的出口业务,主要以美元和欧元进行结算,同时公司境外
子公司泰国建龙的业务目前主要以泰铢结算,会涉及外汇价格变动带来的汇兑损


                                   6
益。若未来人民币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将面临因人民币汇率变动所带来的汇兑损
失风险。

    (五)行业风险

    分子筛的质量对制氧制氢装置的运行安全和生产效率至关重要,制氧制氢装
置使用单位除要求分子筛企业的产品具有较高的质量外,还会经过试用、小规模
应用等多年时间才有可能正式应用在制氧制氢装置上,因此,分子筛在制氧制氢
装置的应用具有较强的技术门槛和客户认可度门槛。公司的产品经过多年开拓,
得到了客户的认可,已应用到多套制氧制氢装置。若未来制氧制氢装置对技术要
求更为严格,技术门槛可能会进一步提高,如果公司产品不能满足新的技术要求,
可能会造成产品不被客户认可,形成产品滞销的风险。

    (六)宏观环境风险

    1、经济周期波动性风险

    公司终端用户涉及石油化工、煤化工、建筑材料、钢铁冶炼及有色金属冶炼
等国民经济基础行业,而这些行业或企业的经营和效益状况在很大程度上与国民
经济运行呈正相关性。终端用户经营状况不佳时,通常会在采购价格和付款周期
等方面向上游转嫁部分压力。因此,公司业务的发展可能受经济周期性波动及其
发展速度变化的影响。

    2、国际贸易壁垒风险

    公司存在一定比例的出口业务,主要出口区域包括欧洲和美国,2018 年开
始,中美出现贸易争端,美国对我国部分商品加征关税,影响了相关产品的对美
出口。若未来欧美等海外市场对我国的分子筛产品出口持续提高贸易壁垒,将会
对公司的海外销售带来不利影响。

    3、限电措施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2021 年 8 月和 9 月,国家发改委陆续发布《2021 年上半年各地区能耗双控
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和《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指导各地
区各部门深入推进节能降耗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
标。如果公司所在地区电力供应出现紧张,将可能影响公司的生产进度,进而对

                                   7
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C"=>DEAB
    2022 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F"GHIJKL6MNOP9QRS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2年1-6月         2021年1-6月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404,312,047.28       310,460,219.63            30.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1,664,092.40       101,842,905.15           -19.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72,317,912.27        85,091,826.96           -15.01%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22,765.35       158,987,621.96           -99.61%
              项目              2022年6月30日       2021年12月31日         变动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414,493,507.62    1,224,339,993.62            15.53%
总资产                          2,003,032,388.69    1,681,652,249.15            19.11%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22年1-6月       2021年1-6月           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39            1.76              -21.0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39            1.76              -21.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1.23            1.47              -16.33%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05          10.00       减少3.95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5.36            8.42      减少3.06个百分点
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4.45            5.39      减少0.94个百分点

    2022 年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30.23%,主要得益于分子筛市场应用日趋
广阔,随着公司新建生产线产能逐步释放,公司产品供应能力提升以及市场销售
增加所致;




                                         8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15.01%,主要是由于上游原材料价格及动能价格上涨,生产成本大幅上升所致;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 99.61%,主要是由于公司购
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4、公司基本每股收益 1.39 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21.02%,主要是由于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下降 19.81%。

    综上,公司 2022 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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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技术处于领先地位

    公司在分子筛制备上采用行业主流工艺路线,但公司针对部分产品的特殊性
质和用途,利用全产业链优势,不断优化现有产品的生产工艺技术,提高产品质
量,降低生产成本,形成“生产一代、储备一代、研发一代”的产品迭代战略机
制,保证每一代产品的技术水平始终处于领先地位。

    在“生产一代”上,公司的 Li-LSX 产品相比传统变压吸附制氧分子筛 5A 产
品,氮气吸附容量和氧氮分离系数提高 1 倍以上,同样工况条件下氧气回收率是
5A 分子筛的 2 倍以上,节能效果显著。公司第三代深冷空分制氧分子筛产品
JLOX-300 采用自主设计的真空焙烧技术,提高了生产效率,解决了低硅铝比分
子筛高温焙烧骨架容易破坏的难题,相比现有 13X 分子筛,分子筛装填量减少,
切换周期从 4 小时提升到 6 小时,减少了切换频次和再生次数,降低了再生能
耗;公司第五代深冷空分制氧分子筛产品是在公司第三代深冷空分用分子筛基础
上进行优化,切换周期由 6 小时延长至 8 小时,进一步减少切换频次和再生次
数,降低空分设备运行能耗。在“储备一代”上,公司已完成烟道气脱硝分子筛
吸附剂、柴油车尾气脱硝催化剂、挥发性有机物吸附专用分子筛、低浓度煤层气
富集专用分子筛等多项技术储备,并获得多项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在“研发一代”
上,公司加大对能源化工、环境治理等领域分子筛产品的开发,并获得了多项分
子筛相关授权国家发明专利。

    在工艺方面,公司在行业主流的分子筛制备技术路线基础上,不断优化工艺,

                                   9
其中:在合成母液回收再利用与分子筛原粉合成配方的优化可以显著降低氢氧化
钠耗用;带式逆流交换技术可使被交换离子利用率达到接近 100%;对各种分子
筛原粉合成工艺参数的优化实现了分子筛原粉的类型和晶体尺寸、交换度、硅铝
比等指标的可控;采用高效、节能直燃式干燥工艺提升了热风利用率,降低了产
品吨耗;采用真空焙烧工艺降低了分子筛吸附性能损失。

    公司在制氧、制氢、吸附干燥领域、能源化工领域、环境治理领域、生态环
境修复领域申请了发明专利予以保护,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拥有授权发明专
利 25 项,其中包括 3 项海外专利。

    (二)研发机制完善有效

    公司核心技术主要研发模式可分为自主研发和合作研发两类。在自主研发方
面,多年来,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创新体系,不断加大科研投入,通过自主研发实
现了核心技术的突破;在合作研发方面,公司注重与外部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合作,
开展前瞻性的新产品研究,共同进行核心技术攻关,同时通过人才交流和培养,
进一步提升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公司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步伐。

    (三)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公司在稳健发展过程中,已逐步建立起一支行业经验丰富、研发能力强大的
专业化科技人才队伍。公司通过不断探索、建立和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
研发人员的积极性,不断吸引优秀人才加入的同时,也为公司保持较高的研发能
力、持续进行技术创新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储备基础。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
司拥有 78 人的研发团队,其中博士 1 人,硕士 19 人,本科及大专 58 人。公司
通过完善研发平台建设、改善工作环境、提供带薪博士培养机制与学习交流机会、
建立合理的奖励机制等措施为技术人才创新营造良好的环境。

    2022 年半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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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研发支出情况

    2022 年半年度,公司研发费用 1,800.46 万元,同比变动 7.59%,占营业收入


                                    10
比例为 4.45%,公司研发费用逐年上升,主要系公司加大了研发投入,同时针对
研发人员的股权激励所涉及股份支付费用增加所致。

    (二)研发进展

    公司研发中心加强与科研院所的技术合作和协同创新,先后与南开大学联合
成立“碳捕获与低碳吸附分离多孔材料产学研用联合实验室”,与大连理工大学
联合成立“分子筛成型技术联合实验室”,加大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力度。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拥有授权发明专利 25 项、
实用新型专利 50 项、软件著作权 1 项及其他知识产权合计 99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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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半年度,公司未新增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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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的
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收支原因                       金额(元)
 实际募集资金到位金额                                       580,605,064.04
 加: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1,522,630.56
 加:暂时闲置资金投资实现的收益                                 20,951,197.22
 减:置换预先投入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1,858,062.00
 减: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2,054,950.87
 减: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8,632,075.47
 减: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421,753,451.26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00.00
 减: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80,000,000.00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8,780,352.22




                                        11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
     况如下:

                              收支原因                              金额(元)
       实际募集资金到位金额                                              190,339,550.15
       加: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285,153.42
       加:暂时闲置资金投资实现的收益                                       490,438.35
       减:置换预先投入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2,820,488.15
       减: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377,358.49
       减: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32,038,274.23
       减: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00,000,000.00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35,879,021.05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
     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
     金的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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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接持股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持股情况如下:

                                                                                 2022 年上
                                                      持股数量
序号         姓名                   职务                             持股比例    半年减持数
                                                      (股)
                                                                                 量(股)
 1         李建波           董事长、董事、总裁         14,350,000       24.23%                -
 2         李朝峰               董事、副总裁              40,726         0.07%                -
                        副总裁、技术总监、研发中心
 3         白 璞                                          12,149         0.02%            9,500
                            主任、核心技术人员


                                               12
                                                                                      2022 年上
                                                       持股数量
序号        姓名                   职务                                 持股比例      半年减持数
                                                       (股)
                                                                                      量(股)
                      研发中心副主任、核心技术人
 4          郭艳霞                                             8,449        0.01%              3,200
                                  员
 5          张 岩      审计部部长、核心技术人员                7,912        0.01%                  -
                      健阳科技副总经理、核心技术
 6          王玉峰                                             6,863        0.01%              1,000
                                  人员
                      工艺技术部部长、核心技术人
 7          许世业                                             2,847       0.005%              3,269
                                    员

         除上述减持情况外,建龙微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持有的建龙微纳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二)间接持股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通过深云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如下:

                                                  持有深云龙           深云龙持有发行人
       姓    名            职   务
                                                  股权比例             股份数量(股)
       李建波           董事长、总裁                     62.00%
       郭朝阳               董事                          2.00%
                     总工程师、核心技术人
       魏渝伟                                             4.00%                    5,000,000
                       员、健阳科技总经理
       张景涛             财务总监                        2.00%
       庞玲玲               监事                          2.00%

         深云龙所持有的 5,000,000 股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v!"‘,-./’“”42–—6
     AB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
     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13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赵   鑫               戴   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