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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龙微纳: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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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洛阳建龙微纳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龙微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及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
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建龙微纳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出
具的《关于同意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9〕2017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46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3.2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2,582.88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
荐 费 用 等 与 发 行 有 关 的 费 用 5,591.08 万 元 ( 不 含 增 值 税 )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56,991.80 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01540006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
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根据公司披露的《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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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吸附材料产业园项目(三期)                  20,036.62           18,300.00
  2      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6,412.50            6,412.50
  3      年产富氧分子筛 4500 吨项目                   2,146.77            1,800.00
  4      5000 吨活性氧化铝生产线建设项目              1,832.87            1,800.00
  5      中水循环回用 39.6 万吨/年项目                5,086.80            5,086.80
  6      成品仓库仓储智能化改造项目                   3,000.00            3,000.00
                         合计                        38,515.56           36,399.30

      2、根据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公司
利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投资建设高效制氢、制氧分子筛项目             5,368.78            5,368.78
  2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合计                        11,368.78           11,368.78

      3、根据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新建项目的议案》,公司利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                         10,655.05            9,223.72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推进而进行资金投入,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
金将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
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
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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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
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
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 万
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
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事项
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
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
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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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周转和需要。通过适当现金管理,可以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
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
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
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
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
险;公司内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
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
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认为: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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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前提下,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广发证券对本次建龙微纳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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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赵 鑫                      戴 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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