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2-090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 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30,650 股,其中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数量为 168,150 股,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数量为 62,500 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 11 月 17 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 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900,000 股限制性股票,占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57,820,000 股的 1.56%。其中,首次授予 720,000 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25%,首次授予占本次授予 权益总额的 80.00%;预留 180,000 股,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20.00%, 实际授予 140,000 股,预留实际授予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24%。 (3)授予价格(调整后):22.80 元/股,即满足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 每股 22.80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 55 人,预留授予 6 人。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首次授 归属安排 归属期限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 第一个归属期 30%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 第二个归属期 30%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第三个归属期 40% 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2020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若预留部分在2021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预留授 归属安排 归属期限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第一个归属期 50% 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第二个归属期 50% 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连续任职期 限要求。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0~2022三个会计年度,每 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值为业绩基数,对 每个考核年度相比业绩基数的净利润增长率进行考核,根据净利润增长率考核 目标的完成程度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相对于2019年的增长率(A)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0年 55% 45% 第二个归属期 2021年 85% 60% 第三个归属期 2022年 170% 140% 注 1、上述指标均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注 2、若预留部分在 2020 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 预留部分在 2021 年授予完成的,则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的业绩考核 年度分别为 2021 年、2022 年。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计算方法: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程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X=100% m净利润增长率 An≤A<Am X=(A/Am)×100% A<An X=0 注: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对员工个人还设置了严格的绩效考核评估体 系,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做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激励对象的个 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 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 E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 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评级 A B C D E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90% 80% 70% 0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数量=授予时个人当年初始计划归属数量×公 司层面的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根据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确定)。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 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 8 月 13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光宇 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 年 8 月 13 日至 2020 年 8 月 2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等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8 月 2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 编号:2020-032)。 (4)2020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9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0-033)。 (5)2020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 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 象名单等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前述有关 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 意见。 (7)2021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 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 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24.30 元调 整为 22.80 元/股,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认为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 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7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向激励对象授予 14.00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授予后限制性股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日期 授予人数 票剩余数量 (元/股) (股) (股) 2020 年 10 月 16 日 25.00 720,000 55 180,000 2021 年 8 月 20 日 24.30 140,000 6 40,000 (三) 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情 况如下: 首次授予部分 归属价格 归属 归属 作废数 归属日期 (调整 归属数量 归属价格调整情况 其次 人数 量 后) 第一 2021 年 个归 49 12 月 20 24.30 173,846 属期 日 鉴于公司 2020 年权益分 第一 100,242 派实施完毕,授予价格 个归 0 (含预留授予)由 25.00 2022 年 元调整为 24.30 元 属期 1 10 月 10 24.30 2,912 第二 日 次归 属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3) 及《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结 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 二、 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 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2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 案》和《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 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 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230,650 股,其中 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数量为 168,150 股,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数量 为 62,500 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51 名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 45 名,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 6 名)办理归属相关事 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激励对 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 部分已经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 为“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10 月 16 日,公司 2022 年第三季 度报告披露日为 2022 年 10 月 28 日,因此首次授予的第二个归属期为 2022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3 日。 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8 月 20 日,因 此预留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2 年 8 月 22 日至 2023 年 8 月 18 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 事宜: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截至目前,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 51 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6 人, (三)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其中, 名激励对象离职,1 名激励对象 12 个月以上的连续任职期限要求。 因其他原因导致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取 消归属;其余 52 名激励对象在公司均 任职 12 个月以上,满足任职期限要求。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 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B10059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号):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 第二个归属期考核年度为 2021 年。以 2019 年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净利润 275,405,809.23 元,报 司股东净利润为基数,触发值为 2021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告期内因股权激励确认的股份支付费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目标值为 2021 年归属于母公司 用合计 20,721,447.52 元,股份支付费 股东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85%。 用还原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296,127,256.75 元,较 2019 年增长 244.32%,公司层面业绩满足归属条件 要求。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五)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对员工个人还设置了严格 的绩效考核评估体系,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做出较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 划》对满足归属条件的 52 名激励对象 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 进行个人层面业绩考核,其中 16 名激 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年度绩效考 励对象考核评级为“A”,本期个人层 核结果划分为 A、B、C、D、E 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 面归属比例为 100%;17 名激励对象考 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 核评级为“B”,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 属的股份数量: 例为 90%;13 名激励对象考核评级为 考核评级 A B C D E “C”,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80%。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90% 80% 70% 0% 5 名激励对象考核评级为“D”,本期个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数量=授予时个人当年初始 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70%;1 名激励对象 计划归属数量×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 考核评级为“E”,本期个人层面归属 属比例(根据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确定)。 比例为 0%。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 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 51 名(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 期 45 名,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 6 名)达到归属条件。 (三) 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关于作废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9)。 (四)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 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 51 名激励对象归属 230,650 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45 名激励 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68,150 股。本次归属安 排和审议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 合归属条件的 6 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2,500 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 同意《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 属条件的议案》。 三、 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0 年 10 月 16 日;预留授予日:2021 年 8 月 20 日 (二)归属数量:230,650 股 (三)归属人数:51 人,其中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人数为 45 人,预 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人数为 6 人) (四)授予价格:22.80 元/股(调整后)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1、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情况: 已获授的限制 可归属数量占已 序 可归属数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获授的限制性股 号 量(股) (股) 票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 李朝峰 董事、副总裁 60,000 12,600 21.00% 副总裁、首席技术官、 2 白璞 50,000 15,000 30.00% 核心技术人员 研发中心副主任、高级 3 郭艳霞 40,000 10,800 27.00% 工程师、核心技术人员 工艺技术部部长、核心 4 许世业 30,000 6,300 21.00% 技术人员 洛阳健阳科技有限公司 5 王玉峰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 30,000 9,000 30.00% 员 审计部部长、核心技术 6 张岩 10,000 2,700 27.00% 人员 小计 220,000 56,400 25.64%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39 430,000 111,750 25.99% 人) 合计 650,000 168,150 25.87% 2、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 已获授的限制 可归属数量占已 可归属数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获授的限制性股 量(股) (股) 票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 张景涛 财务总监 40,000 20,000 50.00% 小计 40,000 20,000 50.00%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5 100,000 42,500 42.50% 人) 合计 140,000 62,500 44.64% (七)具体归属安排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 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司董事、副总裁李朝峰先生为此次激励对象,目前减持计 划已于 9 月 30 日实施完毕,为避免可能触及短线交易行为,激励对象李朝峰先 生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票归属事宜将暂缓办理,待相关条件满足之后 公司再统一为其办理所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事宜。 公司将对本次满足归属条件的共计 51 名激励对象分两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其中第一批 50 名激励对象的合计可归属数量 218,050 股,第二批 1 名激励对象 的可归属数量 12,600 股。 四、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除 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以及 1 名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导 致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本次拟归属的 51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 条件已成就。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办理 归属。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 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2022 年 8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李朝峰先生由于缴纳公 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票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税金 需要,拟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 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10,000 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0.02%, 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 日披露了 《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 074),李朝峰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9,900 股,减持股份数 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 公司董事、副总裁李朝峰先生为此次激励对象,目前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为避免可能触及短线交易行为,激励对象李朝峰先生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的股票归属事宜将暂缓办理,待相关条件满足之后公司再统一为其办理所获授限 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事宜。 经公司自查,除上述情形外,其余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本公告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 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 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 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 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 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谦彧律师事务所就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部分第 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 股票等相关事宜等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 本次归属已经取得现阶段必 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价格调整符合 《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进入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并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进入预留授 予的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归属的条件已经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激励计划》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八、 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三)北京谦彧律师事务所关于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