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龙微纳: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2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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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洛阳建龙
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龙微纳”)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期间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建龙微纳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
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出
席会议的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3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席会议的监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的事前认可意见和
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协议并进行日常交易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相关交
易具有真实背景。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
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
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关
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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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3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各委员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本次预计
本年年初至披
金额与上
本次预计 占同类业 露日与关联人 占同类业
关联交易 年实际发
关联人 金额(万 务比例 累计已发生的 务比例
类别 生金额差
元) (%) 交易金额 (%)
异较大的
(元)
原因
向关联方
正大建龙
出售产
高新材料 预计业务
品、商 5,000.00 5.86 957,900 0.29
(上海) 需求增加
品、提供
有限公司
劳务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人民币 5,000.00 万元;正大建龙高新
材料(上海)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3 月完成工商注册,报告期内尚处于运营筹备
阶段,暂未实际经营,2022 年度实际未发生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正大建龙高新材料(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大建
龙”)
2、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谢炳
4、注册资本:10,000.0000 万元
5、成立日期:2022 年 03 月 03 日
6、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158 号 3103 室
7、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158 号 3103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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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化工产
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型催化材料及
助剂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保咨询服务;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
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
危险化学品);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正大纳米材料研究中心(大连)有限公司控股
51.00%;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参股 49.00%。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企业。正大建龙由正大纳米材料研究中心(大连)有限公司控股
51.00%,公司参股 49.00%;公司副总裁白璞先生担任正大建龙的监事。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将
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
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本次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关联方出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等,
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所有交易均将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
易价格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上述
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具体的相关合同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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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致力于医疗保健、清洁能源、工业气体、环境治理及能源化工等领域的
相关分子筛吸附剂和催化剂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是一家具有自主研
发能力及持续创新能力的新材料供应商和方案解决服务商,上述关联方为公司与
泰国正大集团下属正大纳米材料研究中心(大连)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经营合
资公司,未来双方将加快新产品深度开发,推动产业升级。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
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以及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交易,公司主要按照市场
价格定价;如无市场价,按成本加成定价,符合商业惯例。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
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
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
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
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与上述关联
方保持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在一定时期内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
存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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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将持续关
注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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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赵 鑫 戴 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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