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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工大高科:工大高科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1-08-26  

                        证券代码:688367          证券简称:工大高科       公告编号:2021-005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

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82 号),公司获准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69.00 万股。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4 号),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6,506.3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8,675.30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6,506.30 万股变更为 8,675.30 万股。

    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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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

情况,现将经公司 2020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并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

施的《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合肥工

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草案)》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经中国证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同意发行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        会”)同意发行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
普通股**万股,于**年**月**日在上海证券        人民币普通股 2169 万股,于 2021 年 6 月
交易所上市。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86,753,000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股,公司的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86,753,000 股,
股本结构为:均为普通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均为普通股。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
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                  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2 人。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设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设
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       副董事长 1-2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
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上海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中
证券交易所指定的网站为刊登公司公告和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网站为刊登公司公告
                                              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
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        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
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 10         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 10

                                          2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证券时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本章程指
报》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
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        告之日起 45 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的担保。                                      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
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        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
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        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 30 日内在《证券时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本章程
报》上公告。                                  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
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证券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本章程
时报》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        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
的担保。                                      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不低于法定的最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不低于法定的最
低限额。                                      低限额。
第一百八十二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         第一百八十二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60 日内在《证券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60 日内在本章程
时报》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        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
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        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
起 45 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          债权。
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
行登记。                                      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        行登记。
清偿。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
                                              清偿。
第一百九十八条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         第一百九十八条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
过后,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后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施行。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

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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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法律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

容为准。

    特此公告。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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