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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工大高科:工大高科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21-11-02  

                        证券代码:688367    证券简称:工大高科    公告编号:2021-023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书》

属于协议双方的意向性约定,确立了双方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双方

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双方将在本协议基础上就具体合作项

目另行协商签订具体合作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

性,具体合作项目以正式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战略合作协

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和内容,预计不会对公司 2021 年业绩产生重大

影响。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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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

大高科”或“乙方”)与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上铁院合肥分公司”或“甲方”)经友好协商,于近日达成战略

合作意向并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具体

情况如下: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合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X10354435D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可群

   注册资本:3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4 年 02 月 24 日
   住     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工业园新海大道 15 号

   主营业务:铁道行业(铁路、不含电气化)、市政公用行业(道

路、桥隧)、建筑工程设计及咨询。(凭资质证在有效期内经营)

   上铁院合肥分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

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协议由公司与上铁院合肥分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于合肥

签署。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框架性约定,无需提交公司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进展按要求履行相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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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协议无需有关部门审批或向有关部门备案。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的背景与目标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原则,就国内外工

业铁路、地方专用铁路线项目开展合作,经友好协商共同达成本战略

合作协议。

    (二)合作内容
   1、甲方将致力于引导乙方在国铁正线货运站场取得联锁系统应用

业绩,乙方将致力于协助甲方参与工业铁路建设工作;

   2、甲乙双方发挥各自企业优势共同开展工业铁路无人驾驶和无人

化作业的研发与推广;

   3、甲乙双方为赢取国内外工业铁路、地方铁路专用线的 E/EP/EPC

项目,共同开发市场,甲方对项目总体负责,包括系统集成、总体设

计以及供货与现场建造等,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做好与之配套的

铁路信号及信息控制子项系统集成、专项设计以及供货与现场建造;

   4、项目中标后,甲方将“合作项目”中配套的铁路信号及信息控

制子项的 P/PC 委托乙方实施,并实现双赢,双方均有基本利润空间。

   (三)合作要求

   1、产品研发:甲方根据铁路系统工艺要求提出产品功能需求,乙

方根据甲方与业主的要求研发铁路信号及信息控制专用技术,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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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惠的可靠先进适用的产品。

   2、市场开拓阶段:甲方做好项目总体策划,乙方负责做好“合作

项目”中配套铁路信号及信息控制方案的前期策划与报价等全部投标

前的工作;

   3、项目实施阶段:在业主无特殊要求的前提下,完成“合作项目”

的设计、供货(含软件)、安装、调试、无负荷试车、负荷联试、功

能考核、固定资产入帐(配合买方)直至工程质量保证期满。

   (四)合作排他性

   1、双方在未得到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与第三方就已经双

方确定的“合作项目” “合作内容”进行任何形式的合作。

   2、如某一项目甲方中标,则不得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与第三方签订

合作内容项下的任何协议。

   3、如某一项目甲方未中标,则本协议不适用该项目,就该项目双

方均有权与第三方开展合作。

   4、除甲方未中标项目外,其他均按照本协议执行。

   (五)生效与争议解决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订之日起生效 ,具备下列情况之一

时终止:

  (1)超过本合作协议有效期;

  (2)双方一致同意退出 “合作项目”的合作;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五年。本协议一式四份,

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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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计不构成重大影响。

    (二)对上市公司经营的影响。本协议的签署将建立起双方的战

略合作关系,双方优势互补,实现产业互动和互利共赢。有利于公司

增强品牌影响力与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长远良好发展,符合公司整

体发展战略规划。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发

生变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略框架性约定,

具体合作内容和实施细节等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协议相关事项的进展,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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