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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工大高科:工大高科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4-27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1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
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 2021 年度内相关会议,
并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我们在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 3 名,分别为刘春煌先生、喻荣
虎先生、吕蓉君女士。各位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刘春煌先生:1946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工
程力学数学系本科学历,研究员。刘春煌先生于 1970 年 3 月至 1978 年 8 月,任
河北田玉教师进修学校教师;1978 年 9 月至 1980 年 5 月,任唐山师范专科学校
数学系数学分析教研室主任;1980 年 5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职于中国铁道科
学研究院,历任运输与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主任,电子计算技术研究所研究员、
总工、首席专家;2001 年 1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铁路计算机应用》杂志主
编;2010 年 1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电子计算技术研究所
返聘专家;2020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喻荣虎先生:1965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安徽大学法
学专业本科学历,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专业博士生课程班结业,持有律师执业
资格。喻荣虎先生于 1989 年 8 月至 1996 年 4 月,任职于合肥市电子局无线电器
材公司,历任业务员、部门经理;1996 年 5 月至今,任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高级
合伙人、律师;2014 年 5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吕蓉君女士:1966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安徽建筑工
业学院财务会计学专业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吕蓉君女士于 1988 年 7 月至 1992
年 12 月,任安徽省乡镇建筑工程公司会计;1993 年 1 月至 1995 年 1 月,任安
徽省林业建筑工程公司会计;1995 年 2 月至 1999 年 12 月,任安徽省审计师事
务所审计师;2000 年 1 月至 2003 年 8 月,任安徽华鹏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
2003 年 9 月至 2008 年 1 月,任安徽正一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事务合伙人;2004 年
7 月至今,任安徽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 年 9 月至今,任安徽正一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主任会计师;2020 年 5 月至今,任
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均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
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我们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
企业任职,也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及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影响我们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履职过程中,
不受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 7 次董事会和 5 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出席会
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是否连续两                实 际
            应出席董 亲 自 出 委 托 出 缺 席                 应参加股东
姓名                                            次未亲自参                出 席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加会议                    次数

刘春煌         7          7       0        0        否           5          5

吕蓉君         7          7       0        0        否           5          5

喻荣虎         7          7       0        0        否           5          5

       我们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认
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
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同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重要事项均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程序。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会
议表决结果和所做出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二)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提名委员会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报告期内,我们召集和参加了专门委员会会
议,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各专门委
员会就审议事项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
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我们认为,各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履行职责,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情况并获取做
出决策前所需要的资料,详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按时出席董事会并审议会议
的各项议案。会议上,我们认真审议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
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报告期内,我们根据相关规定对有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                 会议           审议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
                                                                     同意
                                    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预计 2021 年日常   事前认可并同
                     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5 日                  关联交易的议案》                  意
                     第二次会议
                                    《关于公司预计 2021 年利用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同意

                                    议案》

                                    《关于附条件生效的向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       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                  股票终止挂牌的议案》
                     第三次会议
                                    《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
                                                                     同意
                                    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异议
                                     股东保护措施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3 日                   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分    同意
                      第四次会议
                                     配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
                                                                   同意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提名许利明先生为公司
2021 年 8 月 25 日                                                 同意
                      第五次会议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提名张汉龙先生为公司
                                                                   同意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 (草案)》及其摘要
2021 年 10 月 14 日
                      第六次会议     关于本次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
                                                                   同意
                                     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021 年 10 月 27 日                                                同意
                      第七次会议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同意
                                     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提名程运安先生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 日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同意
                      第八次会议
                                     人的议案》

                                     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
                                                                   同意
                                     经理事项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形;
2、报告期内,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审计机构的情形;
3、报告期内,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五)现场考察情况
    2021 年,我们积极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
实地考察,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董事
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现场调查,并通过电话、会谈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情况,听取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状况、重
大事项进展、规范运作以及财务管理、风险管控等方面的汇报,随时关注外部环
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为公司稳健和长远发展谏言献策。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
我们进行及时沟通,为我们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条件。在董事会
及相关会议召开前,公司详尽地整理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地向参会人员传递,为
独立董事做出决策提供了便利。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召开现场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同时,开通了视频会议接入方式,让我们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
意见。
    三、独立董事 2021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
求,对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相关交易的决策程序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履行了诚
信义务;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对公司
生产经营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我们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
审核,我们认为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过程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度要求,
资金使用程序规范,没有发现募集资金违规行为。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
项目实际募集资金分配的议案》《关于<工大高科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等与募集资金相关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上述议案,我们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并购重组事项。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合法规范;提名
的董事和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
格和能力,未发现所提名的董事和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有违反《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现象。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高管薪酬管理的相关规定,薪酬发放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议了公司相关业绩快报,重点关注了报告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认为其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
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格,具备审计业务的
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能较好地完成各项审计任务。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现金分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及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经营情况制订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0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该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决定,充分
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推出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了
首次授予操作。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董事会审议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均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
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
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公司及股东承诺情况
    报告期内,2021 年所有承诺履行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未发现公司及控
股股东违反承诺的情况。
    (十一)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定
期报告和各项临时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进一步督促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
构、加强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本年度公司持续完善制
度与内控体系,实现对重点业务关键控制点的全面覆盖,防控业务风险,有效提
升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水平,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总体得到持续有效运行。
    (十三)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定了《工大高科董事
会议事规则》,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法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2021 年公司
董事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各位董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勤勉尽职地
履行职责和义务。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并相应制定了各个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分别
明确了各位委员会的权责、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以保证其相关决策的客观性和
科学性。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提
名委员会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
    (十四)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新业务。
    (十五)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运作规范,治理体系较为完善,我们认为不存在需予以改进
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
    2021 年度,公司为我们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我们的工作给
予积极支持与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在工作中,我们积极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关注董事会、
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及独立作用,为公
司发展建言献策。
    2022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认真、忠实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本着为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精神,加强与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独立客观地发表意
见,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春煌、吕蓉君、喻荣虎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