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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工大高科:工大高科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04-27  

                        公司代码:688367                                                         公司简称:工大高科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正达智控信息工程有

限公司、海南华臻交通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募集资金使用、资金活动、

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发管理、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

递、信息系统、信息披露、知识产权管理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募集资金使用、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金活动、财务报告、合同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不适用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
                    错报≥合并财务报表营业                            错报<合并财务报表营业
     营业收入                                2%≤ 错报<合并财务报表
                          收入的 5%                                          收入的 2%
                                                 营业收入的 5%
                                             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错报≥合并财务报表资产                            错报<合并财务报表资产
     资产总额                                1%≤ 错报<合并财务报表
                          总额的 3%                                          总额的 1%
                                                   资产总额 3%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公司多次更正已发布的财务报告;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
                    未能发现该错报;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
                    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
                    错报≥合并财务报表营业                            错报<合并财务报表营业
 直接经济损失                                2%≤ 错报<合并财务报表
                          收入的 5%                                          收入的 2%
                                                 营业收入的 5%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1)内部控制环境无效;
                   (2)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3)违规泄露对外投资、资产重组等重大内幕信息,导致公司股价严重波动或公
     重大缺陷
                   司形象出现严重负面影响;
                   (4)重大事项违反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公司重大经济损失;
                   (5)外部审计机构认为公司存在其他重大缺陷的情况。
                   (1)未经授权及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进行担保、金融衍生品交易;
     重要缺陷      (2)因执行政策偏差、核算错误等,受到监管部门处罚;
                   (3)外部审计机构认为公司存在其他重要缺陷的情况。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重要缺陷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无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无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执行有效,未发现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存在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2023 年度,公司将持续优化内部控制体系,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切实保障股东权益,保障公司的

长久健康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魏臻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