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致远互联: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和《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19-11-16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19-005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和《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及《关于变更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变更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98号)核准以及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224号)同意,公司公开发行的
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250,000股已于2019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9,250,000 股,每股发行价
格 49.39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950,757,500.00 元 , 减 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10,111,453.53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840,646,046.47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出具了《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B11982 号)验证确认。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份
总数由57,739,583股增加至76,989,583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7,739,583元变更
为人民币76,989,583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

                                       1
司(上市)。

    二、修改《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情况,现拟对《公司
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公司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第二条 公司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注册日期】注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9月29

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           日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份数额】股,均为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           1,925万股,均为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

民币认购的内资股,于【上市日期】在上交           币认购的内资股,于2019年10月31日在上交

所科创板上市。                                   所科创板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发行上市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698.9583

的注册资本】万元。                               万元。


第十八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发行上市后的          第十八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7,698.9583万

股份总数】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三十八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第三十八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
                                                 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
对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
                                                 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
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交易、利润分
                                                 公司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
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
                                                 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及实际
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           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
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           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

股东的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           式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
                                                 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
                                             2
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益。公司董事会建立对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占用即冻结”机制,即发现控股股东
                                      侵占公司资产的,立即申请对控股股东所持
                                      股份进行司法冻结。凡不能对所侵占公司资
                                      产恢复原状,或以现金、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的其他方式进行清偿的,通过变现控股股东
                                      所持股份偿还侵占资产。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
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就上述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6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