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远互联: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11-16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19-003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600,000,000.00 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
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
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同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
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致远
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98 号)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19,25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 49.39 元,募集资金总额 950,757,500.00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10,111,453.53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840,646,046.47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出具了《北京致
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B1198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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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确认。
二、 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
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
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新一代协同管理软件优化升级项目”、“协同云
应用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西部创新中心项目”和“营销服务平台优化扩展项目”,
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及必要性经过充分论证,相关募投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用途已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
书》)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或募集
资金项目的实施存在重大困难的情况。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持续改善和优
化公司的技术研发体系、服务支持体系,增加公司技术储备,完善公司营销与服
务网络布局,提升公司客户服务能力,增强客户黏性,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稳步提升公司市场份额和品牌形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项目投入,也未使用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规划持
续投入募集资金,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三、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
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00.00 元(包含本数)的募集资金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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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
和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
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
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分笔按灵活期限、6 个月以内、6-12 个月等不同期限进行现金管理,期
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四)决议有效期及决策
自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
体进展情况。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
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
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
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00.00 元(包含本数)的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具体如下:
序 预计投资金额 预期年化
受托方 产品类型 期限 收益类型
号 (单位:亿元) 收益率
中国民生银行
1 股份有限公司 结构性存款 2.8 3 个月 3.75% 保本浮动收益
北京香山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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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预计投资金额 预期年化
受托方 产品类型 期限 收益类型
号 (单位:亿元) 收益率
招商银行股份
2 有限公司北京 结构性存款 1.3 3 个月 3.35% 保本浮动收益
中关村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
3 有限公司北京 结构性存款 1.9 3 个月 3.35% 保本浮动收益
清华园支行
公司与上述受托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相关要求披露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募
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的前提下,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满足保
本要求,且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购买产品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
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六、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
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
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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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
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
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委托理财账户
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委托理财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委托理财账户、使
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4、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
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七、 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 年 11 月 1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00.00
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
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
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
过人民币 600,000,000.00 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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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和收益,且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致远互联软件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
项。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9 年 11 月 15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
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等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通过董事
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
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综上,监事会同意公
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600,000,000.00 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除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外,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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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
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的正常实施。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
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
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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