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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致远互联: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0-09-01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北京致远互联软件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远互联”、“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
负责致远互联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0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2020 年上半年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
                         工作内容                           完成持续督导情况
号
                                                        保荐机构已制定并严格执行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   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已制定
1
     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本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计
                                                        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   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署
2    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   持续督导协议,并报上海证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   期回访、现场检查、资料检
3
     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
                                                        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   经核查,公司未发生须按有
4    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规定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违规事项。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
                                                        经核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
                                                        未发生须公告的重大违法违
5    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
                                                        规事项以及违背承诺的情
     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
                                                        况。
     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 经核查,公司董事、监事及
6    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 高级管理人员无违法违规情
     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况,无违背承诺的情况。

                                         1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章程、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
                                                        三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
7    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
                                                        度及执行情况,公司治理制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
     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   体系,该等内控制度符合相
8
     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   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
     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行。
                                                        公司已建立信息披露制度,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   保荐机构对公司信息披露文
     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   件进行及时沟通、审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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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
     述或重大遗漏 。                                    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公司在重要信息披露前一般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与保荐机构进行充分沟通,
     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
10                                                      并提交公告文件进行事先审
     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
                                                        阅,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准确性。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
     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   保荐机构对公司已公告文件
11   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   进行不定期查阅,并对相关
     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   内容进行必要核实。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内,
12
     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 公司未发生该等情况。
     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   经核查,上市公司及控股股
13   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   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现违背
     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承诺事项。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
     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
                                                        经核查,截至本报告签署日,
14   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
                                                        公司未发生该等情况。
     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
     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
     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
     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
     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
                                                        经核查,截至本报告签署日,
15   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
                                                        公司未发生该等情况。
     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
     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
     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
     荐机构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保荐机构已制定现场检查的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
16                                                        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
     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查工作要求。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
     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 15 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
     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   经核查,截至本报告签署日,
17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     公司未发生需进行专项现场
     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   检查的事项。
     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
     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新产品开发的风险

     公司所属行业为技术创新型产业,具有技术进步、产品升级迭代较快等特点。
随着新兴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基于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
术的产业新应用、新模式层出不穷,公司提供的协同管理软件产品和服务需要不
断进行技术开发、整合应用以及在技术、产品与服务上创新。若公司未能准确把
握产品技术和行业应用的发展趋势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开发出符合市场需求的
新产品或新服务,进行持续创新,则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技术研发及业务人员流失的风险




                                           3
    协同管理软件是融合管理思想和前沿信息技术的新兴的企业级管理软件,属
于技术及智力密集型行业,对人才队伍素质具有较高要求。公司核心技术产品的
研发和主营业务的运营,均依赖公司关键技术人员、销售人员及管理人员的有效
配合。未来随着公司产品的不断更新迭代,公司对各类高素质人才的需求还将继
续增加。如果公司关键技术人员、销售人员及管理人员流失或不能得到及时补充,
公司的业务发展将受到不利影响。

    (三)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1]100 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
13%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在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
期内,公司可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根据《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
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 号)的规定,国家
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
减按 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如果未来相关政策发生变动或者本公司不能持
续符合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的条件,则公司将面临因不再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
而导致利润总额下降的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0 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本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会计数据            2020 年 1-6 月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              251,630,409.43   250,716,879.80              0.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9,424,434.76    21,245,020.69             85.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6,905,890.58    19,130,866.71             40.64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4,613,544.72    -120,423,150.32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比上
        主要会计数据            2020 年 6 月末        上年度末
                                                                       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230,401,881.14   1,221,773,279.58                 0.71
           总资产               1,572,101,966.58   1,683,373,683.32                -6.61

    (二)主要财务指标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1-6 月       上年同期
                                                                            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1              0.37                  37.8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1              0.37                  37.8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35              0.33                   6.06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16              6.29     减少 3.13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2.15              5.66     减少 3.51 个百分点
      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6.29             14.70     增加 1.59 个百分点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如下:

    2020 年上半年,公司业务稳健发展,实现营业总收入 25,163.04 万元,同比
上升 0.36%;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3,942.44 万元,同比增长 85.57%,主要
系公司收到的增值税退税收入、资金理财及利息收入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增长所致;
基本每股收益 0.51 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0.14 元/股。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始终专注于企业级协同管理软件领域,致力于让协同管理软件服务于每
一个组织,帮助企业和组织提高组织绩效。公司集协同管理产品的设计、研发、
销售及服务为一体,为客户提供协同管理软件产品、解决方案、协同管理平台及
云服务,是中国领先的协同管理软件提供商。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较强
的核心技术优势,其核心竞争力体现在产品技术优势、品牌与营销优势以及专业
化的服务体系优势。2020 年上半年,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5
    公司通过不断的产品技术创新,形成了在协同技术平台、协同应用平台、协
同移动平台等方面的核心竞争力。经过多年的持续研发,公司在平台化、智能化、
可视化表单流程引擎、数据交换与集成、组织模型与权限、门户技术、大数据应
用、信创等方面拥有多年的技术积累,拥有了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使用并融合
了云计算、移动互联、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协同管理软件行
业发展以及国内企业信息化建设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2020 年上半年,研发投入为 4,099.34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为 16.29%,
较去年同期增加 1.59 个百分点。具体如下: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40,993,418.11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研发投入合计                                                   40,993,418.11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16.29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350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20.78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二)研发进展情况

    2020 年上半年,公司新获得发明专利批准 1 项;新申请并获得认证的软件
著作权 12 项,均为原始取得。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获得专利批准 22
项,获得认证的软件著作权 137 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致
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98

                                      6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9,25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 49.39 元,募集资金总额 950,757,500.00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10,111,453.53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840,646,046.47 元。
上述资金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已经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出具了《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验资报
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B11982 号)验证确认。

     (二)本年度使用情况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7,507,070.51 元,
其中 2019 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4,347,472.86 元,2020 年上半年使用募
集资金人民币 33,159,597.65 元。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818,479,679.35 元,其中
定期存款余额人民币 310,000,000.00 元,活期存款余额人民币 508,479,679.35 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2019 年 10 月 25 日实际到账募集资金                               855,526,448.83

减:支付发行费用                                                   20,271,688.28

减:以前年度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4,075,784.58

减:本期投入募投项目                                               33,159,597.65

加:以前年度累计收到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454,755.58

加:本期收到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12,614,259.53

加:发行费用进项税                                                  5,391,285.92

2020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818,479,679.35


    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
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

                                        7
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
冻结及减持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徐石直接持有公司 17,810,000 股,持股
比例为 23.13%,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持股不存
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况。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1、直接持股情况

                                                     直接持股数量     持有发行人股份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               比例
  1        徐石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17,810,000            23.13%
  2       杨祉雄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450,000              0.58%
  3       胡守云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2,225,000             2.89%
  4       陶维浩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605,000             2.08%

      2、间接持股情况

                                                                       间接持有的股
                                                       间接持有发行    份折算持有发
序号        姓名           在发行人处担任职务
                                                         人股份比例    行人股数 (万
                                                                           股)
  1        杨祉雄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0.32%               25
  2        谭敏锋        职工监事、核心技术人员               0.18%               14
  3        严洁联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0.08%                6
  4         淦勇                副总经理                      0.32%               25
  5         李平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0.32%               25
  6        刘瑞华              监事会主席                     0.18%              13.9
  7        陶维浩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0.06%               4.1
  8        申利锋               职工监事                     0.039%                3




                                            8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
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况。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9
    (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祥有                 王僚俊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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