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远互联: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1-08-25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
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远互联”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就致远互联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
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
致远互 联软 件股 份有 限公司 首次 公开 发行 股票注 册的 批复 》( 证监许可
[2019]1798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9,25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 49.39 元,募集资金总
额 950,757,500.00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10,111,453.53 元,募集资金净
额为 840,646,046.47 元。上述资金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已经到账,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出具了《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B11982 号)验证确认。
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以及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及公司《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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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
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已投入募集
拟使用募集
投资总额 建设期 已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占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数额(万
(万元) (年) 资金金额 总计划投入
元)
费用比例
新一代协同管理软件优
1 11,990.11 11,990.11 2 8,230.17 68.64%
化升级项目
协同云应用服务平台建
2 10,818.91 10,818.91 2 3,918.23 36.22%
设项目
3 西部创新中心项目 8,253.20 8,253.20 3 6,092.85 73.82%
营销服务平台优化扩展
4 3,875.09 3,875.09 3 2,328.04 60.08%
项目
合计 34,937.31 34,937.31 - 20,569.29
注:上表“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统计数据。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
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1-032)。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
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变更前预计达到可 变更后预计达到可
序号 项目名称
使用状态日期 使用状态日期
1 新一代协同管理软件优化升级项目 2021 年 10 月 2022 年 10 月
2 协同云应用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2021 年 10 月 2022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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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 2020 年初以来,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人员到岗受到一定
程度影响,使得公司 IPO 募投项目“新一代协同管理软件优化升级项目”和“协
同云应用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项目进度有所延缓,导致上述项目实际进度与计
划进度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在前述项目进度放缓的背景下,为提高募集资金利
用率、提升募投项目与公司的协同效率、满足公司长期发展及产业布局的要求、
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重新论
证。目前,公司通过综合评估分析,以及审慎的研究论证,将前述该募投项目
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原计划的 2021 年 10 月调整至 2022 年 10 月。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做
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
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五、审议程序及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
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公
司决定对“新一代协同管理软件优化升级项目”和“协同云应用服务平台建设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
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该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内外部实
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其决策和
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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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
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
发展规划。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经核查,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未调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
发展规划。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相关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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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
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祥有 崔胜朝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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