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远互联: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13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2-009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通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5 名,实到监事 5 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瑞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监
督职责,积极有效的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5 票,其中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认为:公司 2021 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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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
定;公允的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报告披露的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年度报告编制
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
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5 票,其中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经营现
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
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2)。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5 票,其中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
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
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5 票,其中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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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
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
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2-010)。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5 票,其中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1 年年度
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照执业准则,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
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工作
表现、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准,以及该事务所与公司长期以来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
和保持业务合作的连贯性和完整性等因素,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
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1)。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5 票,其中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本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
关评价指引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
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法人治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
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活动各个环节均得到了合理控
制,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
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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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
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5 票,其中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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