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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致远互联: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2022-06-09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2-032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归属数量:278,100 股。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2 年 6 月 13 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
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
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
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 10 月 1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02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咏梅
女士作为征集人就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
意见》(公告编号:2020-029)。

    (4)2020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11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31)。

    (5)2020 年 1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
实。

    (7)2022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
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
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可归属数量
                                            获授限制                 占已获授予
                                                       可归属数量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                 的限制性股
                                                         (万股)
                                            量(万股)               票总量的比
                                                                         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向奇汉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10.00       3.00          30%

二、其他激励对象(共 115 人)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共 115 人)         83.20       24.81        29.82%

                    合计                      93.20       27.81        29.84%
    注:上表中“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已剔除因离职而不符合归属条件的 12 名激励对象
对应的全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股权激励对象人数为 116 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2 年 6 月 13 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278,100 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激励计划相关限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买入
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公
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
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
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股本总数            76,989,583              278,100             77,267,683

    由 于 本 次 限 制 性 股 票归 属 后 , 公 司 股 本 总数 由 76,989,583 股 增 加 至
77,267,683 股,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出具了《北京致远
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B11155 号),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
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

    经审验,截至 2022 年 5 月 13 日止,公司已收到 116 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
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8,217,855.00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278,1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7,939,755.00 元。

    2022 年 6 月 7 日,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
《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 2022 年 1-3 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27,896,449.50 元,公司 2022 年 1-3 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36 元/
股;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 77,267,683 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 2022 年 1-3 月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78,100 股,约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6%,不会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