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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远互联: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9-15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北
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远互联”、“公司”)持续督导工
作的保荐机构,负责致远互联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2年半年度持续
督导跟踪报告:

      一、2022 年上半年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
                         工作内容                           完成持续督导情况
 号
                                                         保荐机构已制定并严格执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     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已制
 1
      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定本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
                                                         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
                                                         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
      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
 2                                                       署持续督导协议,并报上海
      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
                                                         证券交易所备案。
      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   期回访、现场检查、资料检
 3
      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
                                                         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     经核查,公司未发生须按有
 4    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关规定公开发表声明的违
      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法违规事项。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
                                                         经核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
                                                         未发生须公告的重大违法
 5    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
                                                         违规事项以及违背承诺的
      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
                                                         情况。
      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1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经核查,公司董事、监事及
6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 高级管理人员无违法违规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情况,无违背承诺的情况。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章程、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     三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
7    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   制度及执行情况,公司治理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
                                                        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内控制
     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   度体系,该等内控制度符合
8
     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   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
     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效执行。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建立并
                                                        执行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
                                                        公司在重要信息披露前一
     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
9                                                       般与保荐机构进行充分沟
     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通,并提交公告文件进行事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先审阅,确保信息披露符合
                                                        相关规定。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公司在重要信息披露前一
     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     般与保荐机构进行充分沟
10   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       通,并提交公告文件进行事
     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先审阅,确保信息披露符合
     易所报告。                                         相关规定。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
     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     保荐机构对公司已公告文
11   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     件进行不定期查阅,并对相
     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     关内容进行必要核实。
     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内,
12   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
                                                        公司未发生该等情况。
     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
     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     经核查,上市公司及控股股
13   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   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现违背
     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承诺事项。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
     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
                                                        经核查,截至本报告签署
14   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
                                                        日,公司未发生该等情况。
     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
     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
      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
      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
      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
                                                         经核查,截至本报告签署
 15   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
                                                         日,公司未发生该等情况。
      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
      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
      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
      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保荐机构已制定现场检查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
 16                                                        的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
      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检查工作要求。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
      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 15 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
      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   经核查,截至本报告签署
 17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     日,公司未发生需进行专项
      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   现场检查的事项。
      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
      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新产品研发风险

      公司目前投入研发的新一代协同技术云平台采用全新技术以确保公司良性
发展和产品的领先性,在产品研发过程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及资金,目前尚未完
成开发,仍在进行完善和迭代,技术开发、整合应用以及在技术、产品与服务上
创新。若公司未能开发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或新服务,将会对公司产品销售
和市场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对此,公司将不断迭代升级公司的产品发展战略,
提前做好技术探索,并进行人才梯队建设,持续补充关键研发能力,积极降低新
产品研发风险。

      (二)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3
    公司协同管理软件产品的主要用户为企业、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受农历春
节假期以及预算审批流程的影响,各企业、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通常在每年的第
一季度制定全年的信息化采购计划并确定预算额,后续需经历采购方案制定、询
价、确定供应商、合同签订、合同实施等步骤,因此协同管理软件的客户通常集
中在下半年特别是第四季度完成产品的交付和验收。

    对此,公司在年初已经尽早推动业务开展,并在下半年执行业务提速,完善
销售管理制度,从业务节奏到业务精细化管理,积极推动客户销售进程及交付进
程。

       (三)行业风险

    作为行业内较早从事协同管理软件研发和服务的企业,凭借对行业发展趋势
的深刻理解和多年积累的技术与行业经验,公司在品牌影响力、技术研发实力、
市场占有率等方面形成了一定的竞争优势。但是,随着协同管理软件市场规模的
扩大,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进入这一行业,行业竞争必将进一步加剧。若公司不
能适应市场竞争状况的变化,并及时地把握市场动态,以提供符合客户需求的协
同管理软件产品和服务,公司将存在丧失竞争优势的风险。

    对此,公司将充分发挥长期在企业服务软件的行业经验,持续发掘和探索关
键技术领域的创新机会,同时公司也会制定长期的发展战略,持续升级研发能力,
加强营销队伍建设,做好业务发展的准备。

       (四)宏观环境风险

    疫情仍是影响2022年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当前疫情变化和外部环
境仍存在诸多不确定性,我国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世界经济形势仍然复杂严
峻,复苏不稳定不平衡,疫情冲击导致的各类衍生风险不容忽视,可能出现公司
所服务的下游行业预算受限,对公司合同签署及回款产生一定影响;由于疫情管
控措施带来现场实施交付的难度增加,如果出现此类情况,将对公司产品的销售、
项目的交付和验收、应收账款的回款等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对此,公司将坚定推进技术与产品创新,凭借良好的产品品质与客户服务,


                                    4
不断推进客户市场拓展,扩大客户覆盖,保持长期稳定经营以分散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2 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主要会计数据                 2022 年 1-6 月           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                     423,225,908.47          365,425,953.50                15.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33,501,224.85         44,530,519.11                -24.77
 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30,160,984.13         43,744,106.05                -31.05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214,824,919.1        -135,464,788.41                不适用
 额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2022 年 6 月末            上年度末
                                                                        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1,442,977,703.23        1,430,425,088.86                0.88
 产
 总资产                      1,874,337,802.80        2,070,020,132.60                -9.45

    (二)主要财务指标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 1-6 月         上年同期
                                                                              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3              0.58               -25.8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3              0.58               -25.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39              0.57
                                                                                   -31.58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0              3.31    减少 1.01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2.07              3.28
                                                                        减少 1.21 个百分点
 均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2.90              19.42     增加 3.48 个百分点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如下:



                                              5
    2022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2,322.59 万元,同比增加 5,779.99 万元,
增幅为 15.8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50.12 万元,同比下降
1,102.93 万元,降幅为 24.77%,主要系项目交付、销售及研发人员费用增加所致。
基本每股收益 0.43 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0.15 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每股收益 0.39 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0.18 元/股,主要系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下降,及本期理财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始终专注于企业级协同管理软件领域,致力于让协同管理软件服务于每
一个组织,帮助企业和组织提高组织绩效。公司集协同管理产品的设计、研发、
销售及服务为一体,为客户提供协同管理软件产品、解决方案、协同管理平台及
云服务,是中国领先的协同管理软件提供商。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较强
的核心技术优势,其核心竞争力体现在产品技术优势、品牌与营销优势以及专业
化的服务体系优势。2022 年上半年,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公司通过不断的产品技术创新,形成了在协同技术平台、协同应用平台、
协同移动平台等方面的核心竞争力。经过多年的持续研发,公司在平台化、智
能化、可视化表单流程引擎、数据交换与集成、组织模型与权限、门户技术、
大数据应用、信创等方面拥有多年的技术积累,拥有了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
使用并融合了云计算、移动互联、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协
同管理软件行业发展以及国内企业信息化建设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投入全新一代协同管理技术平台 V8 的研发,同时,
对现有协同管理技术平台 V5 的性能优化升级。2022 年上半年研发投入金额为
9,691.32 万元,较 2021 年同期增加 2,595.93 万元,增幅为 36.59%。具体如下:

                                                                    单位:元


                          2022 年 1-6 月       上年同期     变化幅度(%)


                                           6
 费用化研发投入               96,913,221.09    70,953,889.23              36.59

 资本化研发投入                        0.00             0.00               0.00


 研发投入合计                 96,913,221.09    70,953,889.23              36.59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                                          增加 3.48 个百分
                                     22.90            19.42
 入比例(%)                                                   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0.00             0.00               0.00
 (%)

    (二)研发进展情况

    2022 年上半年,公司新申请发明专利 8 项,其中,获得受理 8 项,获得发
明专利批准 3 项;新申请并获得认证的软件著作权 13 项,均为原始取得。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获得专利批准 25 项,获得认证的软件著作权 186 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致
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98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9,25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 49.39 元,募集资金总额 950,757,500.00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10,111,453.53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840,646,046.47 元。
上述资金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已经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出具了《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验资报
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B11982 号)验证确认。

    (二)本年度使用情况及年末余额




                                        7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11,546,895.52 元,
余额为 429,099,150.95 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02,148,859.65
元,2022 年 1-6 月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09,398,035.87 元。

    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
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40,000,000.00 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
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
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
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
047)。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零。

    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
情况一致。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
结及减持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8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徐石直接持有公司 17,810,000 股,持股比例为
    23.05%,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持股不存在质押、冻
    结及减持的情况。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单位:股

                                       持股数量变动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            备注
                                       变动前        变动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1       徐石                          17,810,000    17,810,000    17,810,000                    -
                 人、董事长、总经理
2       胡守云   董事,副总经理        1,875,000     1,875,000     1,875,000                    -
3       马骏     董事                           -             -              -                  -
4       杨平勇   董事                    15,001        35,001        35,001      二级市场买入
                                                                                 其中间接持有 25
5       杨祉雄   董事,副总经理         700,000       700,000       700,000
                                                                                 万股
6       向奇汉   董事,副总经理                 -      30,000        30,000      股权激励归属
7       王志成   独立董事                       -             -          无                     -
8       徐景峰   独立董事                       -             -          无                     -
9       尹好鹏   独立董事                       -             -          无                     -
10      王咏梅   离任独立董事                   -             -          无                     -
11      刘瑞华   监事会主席              12,000        12,000        12.000      此为间接持有
12      赵晓雯   监事                           -             -              -                  -
13      李伟民   监事                           -             -              -                  -
14      谭敏锋   监事                   105,000       105,000       105,000      间接持有
15      申利锋   监事                           -             -              -   间接持有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16      严洁联                           60,000        60,000        60,000      间接持有
                 人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其中间接持有 4
17      陶维浩                         1,395,000     1,395,000     1,395,000
                 书                                                              万股
18      淦勇     副总经理               190,000       190,000       190,000      间接持有
19      李平     副总经理               190,000       190,000       190,000      间接持有

       2022 年上半年,公司董监高持有股份无质押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9
无。




       10
    (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乃玮                 崔胜朝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