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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致远互联: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22-11-12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2-058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与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协议双方的
   意向性约定,旨在表达双方合作意向及初步洽商结果,确定双方互为战略合
   作伙伴关系。协议的具体实施及进度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双方将在本协议基
   础上就具体合作项目另行协商签订具体合作协议,具体合作项目以正式协议
   为准。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战略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
   体交易金额,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决策。



    一、   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远互联”或“公司”)与联
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数科”)达成战略合作意向,并签署《战
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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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企业性质:国有企业

3. 法定代表人:李广聚

4. 注册资本:893983.091327 万人民币

5.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一街 10 号院 8 号楼 12 层
   1201(北京自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亦庄组团)

6. 经营范围:经营与通信及信息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计算机信息系统集
   成及软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支持、技术咨询、技术培训;
   大数据资源服务;云计算服务(北京地区限 PUE 值在 1.4 以下);销售计
   算机网络及其配套设备、电讯器材、医疗器械Ⅰ、Ⅱ类(涉及配额许可
   证管理、有专项管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
   产产品、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
   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建筑工程设计、工程咨询、专
   业承包;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安装、咨询;设备租赁(未经专项审批的
   项目除外);设备维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市场调查;贸易
   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物联网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软件开发;物业
   管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授权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在全
   国经营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北京地区禁止新建和扩建互联网数据服务
   中的数据中心(PUE 值在 1.4 以下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互联网接入
   服务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国内呼叫中心业务、信息服
   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
   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4 年 02 月 25 日)。(市场主
   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
   公司授权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在全国经营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北京
   地区禁止新建和扩建互联网数据服务中的数据中心(PUE 值在 1.4 以下的
   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
   理业务、国内呼叫中心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经
   营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


                                2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 联通数科为非上市公司,因其保密要求,未向公司提供财务数据。

   8. 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正常
       业务往来外,在产权、其他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
       关系。

    (二)   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

    本协议由公司与联通数科于近日在北京签署。

    (三)   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框架性约定,不涉及具体金额,不构成
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无需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根据
本次战略合作进展情况按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   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协议无需有关部门审批或向有关部门备案。

    二、   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合作背景

    联通数科是中国联通打造独特创新竞争优势、实现创新赛道差异化突围的重
大战略布局,致力于推动我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政企客户的数字化转型使
能。联通数科整合了中国联通“云、大、物、智、链、安”(云计算、大数据、物
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安全)等能力,充分发挥整合效应,提升资源要素配
置效率,进一步强化创新业务能力体系;在面向智慧城市、数字政府、工业互联
网、生态环保、文化旅游等领域,为客户提供更加丰富、专业的产品和服务。

    鉴于联通数科在云计算领域、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领域长
期研究与深厚积累,以及致远互联在协同管理领域关键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实施
的优势,经友好协商,双方本着“友好务实、协商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签



                                    3
署《战略合作协议》, 进一步深化双方在行业数字化转型和政府信息化等领域的
合作,共同促进未来发展和长远合作。

    (二)   合作内容

   1. 合作领域

    行业数字化转型领域、政府信息化领域,其他双方具有产品、方案的行业和
领域。

   2. 项目合作

    (1) 双方基于自身产品、应用进行整合,形成自研或共研应用产品,上架
到联通云市场共同进行推广销售;

    (2) 双方在进行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共同研发基于行业场景的云应用产
品,共同建设行业云平台并进行市场推广和销售;

    (3) 致远互联基于多年协同办公行业解决方案及全国属地化实施团队,
开展培训赋能,协助联通数科支撑全国市场商机;

    (4) 联通数科为主体承建项目,双方共同参与政务客户项目建设,实现项
目落地达成共赢。

   3. 市场合作

    (1) 双方互相作为战略合作伙伴面向伙伴、客户进行市场推广;

    (2) 双方基于各自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获取商机后进行商机共享和营销
合作,同等条件下双方的产品、方案在商机合作中具有优先被选择的权利,共同
完成客户交付与服务。

    (三)合作期限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有效期三年。

    三、   对公司的影响

    (一)   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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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预计不会对公司
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二)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战略协议的签署,旨在实现合作双方的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对公司未
来业务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协议签
署后,将进一步深化联通数科和致远互联在行业数字化转型和政府信息化等领域
的合作,共同助力政府企业事业单位信息化和数字化转型。

    本协议签署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订的协议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略框架约定,确立了
双方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双方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具体合作项目以
正式协议为准,由双方高层会议协调重大事项共同督促推进和实施,具体实施内
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签订的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和内容,具体的交易
细节需要双方在具体的合作项目合同中另行约定。

    (二)在后期协议履行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国家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等
因素,在具体合作方向上存在偏差,履行效果不达预期的风险。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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