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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远互联: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3-04-13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在加
强财务报告审计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现就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王志成先生、胡守云先生、尹好鹏先生组成;第三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王志成先生、向奇汉先生、尹好鹏先生组成。其中其中王志成先
生、尹好鹏先生为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王志成
先生担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于2022年6月9日收到前任独立董事王咏梅女士的辞职信,并分别于2022年6月
14日、2022年6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增补王志成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分别于2022
年11月21日、2022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2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并于2022年12月12日下午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
案》,选举王志成先生、向奇汉先生、尹好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
中王志成先生、尹好鹏先生为独立董事,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王志成先
生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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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9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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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会议议案
                                                                                   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1、审议《关于 2021 年财务报告审计计划沟通会的
2022/1/6                                                                           通过
            员会第十七次会议     会议》
                                 1、审议《关于 2021 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2/1/24                        案》                                              通过
            员会第十八次会议
                                 2、审议《关于 2022 年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1、审议《关于 2021 年年度审计进展情况及未经审
2022/3/7                                                                           通过
            员会第十九次会议     计的财务决算情况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
                                 况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2 年度财务
                                 预算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2/4/12                        4、《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     通过
            员会第二十次会议
                                 总结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
                                 案》
                                 1、《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2 年一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2/4/26                        案》                                              通过
            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3、《关于公司 2022 年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内部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案》
2022/7/22                                                                          通过
            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2、《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下半
                                 年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2/8/24                        1、《关于<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通过
            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1、《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2 年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2/10/28                       议案》                                            通过
           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3、《关于公司 2022 年 1-9 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内部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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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议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会议议案
                                                                                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候选
2022/12/12                                                                      通过
             员会第一次会议       人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在年度审计工作中,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立信所”)就审计工作安排进行了充分沟通,认真听取并讨论了立信所就审计范围、
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的安排,督促其按照审计计划开展审计工作。在年审会计师
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其召开沟通会,沟通审计中的相关事项。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
客观、公证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义务和责任,出具的各项
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相关规定,积极督促内部审计计划的有效实
施,并对内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给予指导性意见。2022 年度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有序
开展,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资料,认为公司财务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况,不存在重
大会计差错更正及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也不存在导致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部门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规定及《年度内部
审计计划》,推动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公
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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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况,公司内部控制的运作情况符合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保障了公司
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立信所保
持了持续、良好的沟通,配合会计事务所工作,提高审计效率,有效促进内部审计工作
优化,发挥监督功能。

    四、报告期内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尽职尽
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3 年,我们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加强与公司管理层
之间的沟通,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在
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部控制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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