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埃科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23-01-07
证 券 代码:688376 证 券 简称:美埃科技 公 告 编号:2023-001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 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 过 了 《 关 于使用 募集资 金置换 预先投 入募投 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889.72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 977.28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2,867.00 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根 据 中 国 证 券监 督管理 委员会 《关 于同意 美埃( 中国)环境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06 号),
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60.00 万股,发行价
格为 29.1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98,078.4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
含税)人民币 8,897.34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181.06 万元。
上 述 募 集 资 金已全 部到账 并经安 永华明 会计师 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 审 验 出具 《验 资报 告》 (“安 永 华明 (2022)验字第
61525037_B03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 专 户 存
储 , 公 司 、 保荐机 构与募 集资金 开户银 行签署 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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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 ( www.sse.com.cn) 上 披 露 的 《 美埃( 中国) 环境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根 据 《 美 埃 (中 国)环 境科技 股份 有限公 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 板 上 市 招 股说明 书》披 露的募 集资金 投资项 目及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1 生产扩能项目 42,298.69 42,298.69
2 研发平台项目 15,255.44 15,255.44
3 补充流动资金 13,800.00 13,800.00
71,354.13 71,354.13
1、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2 年 11 月 14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1,889.7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生产扩能项目 42,298.69 1,889.72 1,889.72 4.47% 1,889.72
研发平台项目 15,255.44
补充流动资金 13,800.00
2、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1 月 14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977.2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
承销及保荐费用 6,815.49 150.00 150.00
审计及验资费用 772.38 647.53 647.53
律师费用 584.52 66.04 66.04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
514.15
披露费用
发行手续等其他费用 210.81 113.71 113.71
合计 8,897.34 977.28 977.28
2023 年 1 月 6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 六 次 会 议 审议通 过了《 关于使 用募集 资金置 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 发 行 费 用 的自筹 资金的 议案》 ,同意 公司使 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889.72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977.28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相关
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 运 作 》 等 法律法 规及公司 《募集 资金管 理制度 》的规 定要求。独立董事、
监事会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 审 议 , 独 立董 事认为 :公司 本次 使用募 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 及 已 支 付 发行费 用的自 筹资金 事项, 置换时 间距募 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
过 6 个月,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 司 募 集 资 金管理 和使用 的监管 要求》 《上海 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本 次 募 集 资 金置换 行为未 与募投 项目的 实施计 划相抵 触,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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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 上 , 独 立 董事 同意公 司使用 募集 资金置 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监事会意见
经 审 议 , 监 事会 认为: 公司本 次募 集资金 置换的 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
时 间 未 超 过 六个月 ,本次 使用募 集资金 置换预 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 费 用 的 自 筹资金 ,没有 与募集 资金投 资项目 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会影
响 募 集 资 金 投资项 目的正 常进行 ,不存 在改变 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 募 集 资 金 管理和 使用的 监管要 求》和 《上海 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综 上 , 监 事 会同 意使用 募集资 金置 换预先 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
3、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安 永 华 明 会 计师 事务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对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 投 入 的 自 有资金 事项进 行了鉴 证,并 出具《 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 61525037_B01 号)。
安 永 华 明 会 计师事 务所( 特殊普 通合伙 )认为 :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自筹
资 金 预 先 投 入募集 资金投 资项目 的报告 》在所 有重大 方面按照《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截至 2022 年 11 月 14 日止贵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 核 查 , 保 荐机 构长江 证券承 销保 荐有限 公司认 为:公司本次使用部
分 募 集 资 金 置换预 先投入 募投项 目及已 支付发 行费用 的自有资金事项已经
公 司 第 一 届 董事会 第十九 次会议 和第一 届监事 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 司 独 立 董 事亦发 表了明 确的同 意意见 ,会计 师出具 了鉴证报告,符合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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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的 法 律 法 规并履 行了必 要的法 律程序 。本次 募集资 金置换,不涉及改变
或 变 相 改 变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 不 影 响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计 划 的 正 常 进 行 ,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889.72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 977.28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2,867.00 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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