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奥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1-03
证券代码:688381 证券简称:帝奥微 公告编号:2022-022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以
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送达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
庆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 3 人,实际参会监事 3 人,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
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
媒体披露的《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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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二、审议《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
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11 月 18 日,并
以授予价格 22.88 元/股向符合条件的 155 名激励对象授予 574.00 万股限制性股
票。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
媒体披露的《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特此公告。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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