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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帝奥微: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2023-04-22  

                        证券代码:688381         证券简称:帝奥微          公告编号:2023-018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奥微”或“公司”)《关

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项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北

小米”)及其关联公司和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OPPO”)及

其下属公司发生的交易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系公司按照公平、公正、

公开原则开展,遵循了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不存在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董

事,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项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湖北小米和OPPO将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对2023年相关交易进行预计及授权,是基于公司的正常业务往来需要,

交易定价方法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

                                  1
     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 2023 年相关交易进行预计及授权,是基于公司的正常业务往来需要,

     交易定价方法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

     为,并经过法定程序进行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 2023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授权,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拟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与关联方(或通过经销商间接销售的方式)

     进行交易,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代表签要执行相关交易时所需签署的

     文件,无需再经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批准。

         (二)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帝奥微结合业务实际情况,就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预计,预计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本 年 年 初 至 2023                       本次预计金额
关联                            占同类                                    占同类
                 本次预计                年4月20日,公司       上年实际            与上年实际发
交易    关联人                  业务比                                    业务比
                 金额                    与关联人累计已        发生金额            生金额差异较
类别                            例                                        例
                                         发生的交易金额                            大的原因

        湖北小
向关
        米及其
联人                    4,000    7.97%               623.28    2,286.21    4.56%   根据业务发展
        关联公
销售                                                                               情况,预计未
        司
产                                                                                 来交易规模将
        OPPO及
品、                                                                               增加
        其下属      11,000      21.93%               328.22    7,401.85   14.76%
商品
        企业




                                                 2
       小计       15,000.00   29.90%             951.5   9,688.07   19.31%         /


   合计           15,000.00   29.90%             951.5   9,688.07   19.31%         /

  注: 1、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

       2、上表中数据如存在尾差,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                上年(前次) 上年(前次)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
           关联人
易类别                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大的原因

           湖 北 小                                      公司在进行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

           米 及 其                                      计时,系基于当时市场需求,以
                               9,000        2,286.21
向关联 关 联 公                                          与关联人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

人销售 司                                                额进行预计的,但因市场环境和

产 品 、 OPPO 及                                         客户需求影响,公司关联交易预

商品       其 下 属           15,000        7,401.85 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差异,属

           企业                                          于正常的经营行为。

           小计               24,000        9,688.06                   /

       合计                   24,000        9,688.06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3
成立日期                      2017-12-07

注册资本                      1,200,0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湖北小米长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办公地点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峰一路66号1层009号

                              (自贸区武汉片区)

主营业务情况                  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的咨询服务

                              业务(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

                              禁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

                              基金)(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

                              众存款,不得从事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

                              (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    基于保密原则,股东未提供

审计)

   2、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03-04-11

注册资本                     45,926.765465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刘波

主要办公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乌沙海滨路18号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广东欧加控股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情况                 一般项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

                             售;影视录放设备制造;电视机制造;电子产品

                             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互联网销

                             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智能家庭消费设

                             备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


                                    4
                            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第一类医疗

                            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软件开发;机

                            械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

                            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    基于保密原则,股东未提供

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人                      关联关系

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    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企业(有限合伙)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3.25%的股份,且为公司主要产品的重

                            要终端客户。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OPPO按照

                            比照关联方进行披露。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和支付能力。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至今为止未发生其对公司

的应付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况,根据经验和合理判断,未来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

小。公司将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

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湖北小米及其关联公司和OPPO及其下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


                                   5
向其销售(或通过经销商向其销售)相关半导体器件。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且所有交易均将订立书面

协议,交易价格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

商确定。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上

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

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

法律程序。公司本次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

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

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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