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奥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2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
可意见如下:
1. 同意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作
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工
作提供了专业的服务,保障了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公司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 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对2023年相关交易进行预计及授权,是基于公司的正常业务往来需要,
交易定价方法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方志刚 周健军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