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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帝奥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3-04-2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本保荐机构”)
作为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奥微”、“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帝奥微使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1249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305 万股,发行价格为 41.6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262,792.4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21,232.20 万元(不含增值
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1,560.2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8 月 17 日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H10247 号)《验
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

管协议》。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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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募投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当中,基于募集资金需分阶段分项目逐步投入募
投项目,故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
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额度及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8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
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期间内有效。
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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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
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影响

    公司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周转和需要。通过适当现金管理,
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
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
因素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
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
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
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
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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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五、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

    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公司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
意意见。根据相关法规,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
性,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85,000 万元(包含
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
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
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8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
单、通知存款等),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
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同意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
负责组织实施。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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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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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志丹              冷    鲲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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