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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泛亚微透:泛亚微透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3-25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全

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严格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

规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切实维

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公司全体监事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席或出席

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战略、财务状况和生产经

营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

范运作。现将 2020 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 2 次会议,分别是:

    1、2020 年 3 月 5 日,公司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

于公司 2020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

及 2019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对公司 2017 年度、

2018 年度、2019 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关于同意公司为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事项出具相应承诺及制定约束措施的议案》、

《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

案》、《关于审议<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2020 年 10 月 27 日,公司以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募投项

目金额调整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1
管理的议案》及《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上述监事会会议出席人数、审议内容和程序等符合《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

关规定。监事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就会议情况和决议内容予以公告,

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2020 年度监事会的意见和建议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

司依法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 2020 年度有关工作事项提出合理意见和

建议: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赋予的职权,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列席或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

严格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严格遵循《公司法》、

《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

现公司有违法的经营行为。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

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状况方面

    对 2020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工作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和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健全,公司季度财务报告、半年度财

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三)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证券

监管机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组织架构,既有的

内控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能有效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运行,保护公司

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公司出具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


                                    2
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合理、有效。

    (四)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公司未发生达到

披露标准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和交

易定价等方面有不规范或违法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通过对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

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

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2021 年监事会工作展望

    2021 年,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督促

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定期组织召开

监事会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

依法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中小

投资者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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