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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泛亚微透:泛亚微透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1-03-25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

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全面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围绕维护

公司股东利益,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审议董事会

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1、葛鸿,本科学历。现任江苏德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本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2、许明强,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宁波海威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

司财务总监,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陆蒀,研究生学历。现任卓磁(上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泰
和通金典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任市场总监,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担任除独

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没有

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我们具有《关于在上市公司

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

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

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三次董事会会议,一次股东大会,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会议,一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一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一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和专业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

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议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董事    本年应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姓名    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大会的次
            事会次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数
              数
   陆蒀       3          3      1           0      0         否           1
   葛鸿       3          3      1           0      0         否           1
   许明强     3          3      1           0      0         否           1

    (二)报告期内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序号       召开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
                               见;
                               (3)关于公司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的独立意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 见;
                     会议      (6)关于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关联交易
     1
             (2020年3月5日) 确认的独立意见;
                               (7)关于同意公司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事项出具相应承诺及制定约束措施的独董
                               意见;
                               (8)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
                               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独立意见。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独立意
     2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 见;
                     会议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
            (2020年10月27日) 见;
                               (3)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4)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议资料,充分
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并以谨慎的态度在董事会及各
                                        2
专门委员会会议上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0年度,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项
议案均投同意票。
   (三)现场考察
   2020年,我们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深入生产现场,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
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
查,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时刻关注外
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
公司的运行动态,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四)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部及相关部门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为我
们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公司管理层也非常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
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
    三、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0年独立董事对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能够做到事先对公
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
人员进行询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从实
际行动出发来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通过现场和通讯等沟通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生
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
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获取做出决
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
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3、通过不断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加深了对法规的认识和理
解,提高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经核查:2020年
度,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董事长张云先生及其关联方为公司向银
                                     3
行申请短期借款提供担保,且未收取任何担保费用,除上述外未发现公司与控
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事项。
   2、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
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2020
年度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仔细核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
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其他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发表了
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程序规范,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聘任一名高级管理人员。我们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教
育经历、工作背景、专业能力进行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聘任高级管
理人员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报告期内,公
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披露了公司三季度报告。鉴于公司上市时间较短,
同时对照相关规则,公司无需披露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6、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聘期一年。我们
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
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7、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重视投资者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的合理要求和意见,能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
                                     4
可持续性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建立了持续、稳定及
积极的分红政策,更好地保护了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8、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所有承诺履行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未出现公司
及股东违反业绩承诺、股份限售、同业竞争等承诺事项的情况。
   9、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共发布编号公告7份,保证
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10、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结合实际经营需要,继续深化和完善
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控制体系的实施、执行
和监督力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不
存在重大缺陷。
   11、董事会以及下属专业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业委员会,依照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勤勉尽责,认真审议各项提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年,我们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
事项均坚持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在维护全体股东
利益方面,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
权益。
   2021年,我们将继续秉承谨慎、认真、勤勉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
负责的精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义务,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层的沟通,密切关注公
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学习,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有效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5
  (此页无正文,系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陆   蒀




葛   鸿




许明强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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