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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泛亚微透:泛亚微透独立董事关于于收购上海大音希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60%股权的独立意见2021-07-07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收购上海大音希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60%股权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作为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收购上海大音希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60%股权的议案》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1、董事会对于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公司此次股权收购事项的审议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本次交易有利于发挥业务协同效应,提升上市公司整体价值。本次交易完成
后,上市公司、标的公司可共同分享市场渠道及客户资源,共享技术研发体系,形成
良好的产业链协同效应,实现生产、工艺协同,达到优势互补,提升上市公司整体价
值;

       3、本次交易价格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协商确定,
《资产评估报告》客观、独立、公正。公司按照资产评估价收购,交易定价原则谨慎
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关于收购上海大音希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60%股权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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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系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收购

上海大音希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60%股权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葛   鸿




陆   蒀




许明强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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