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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泛亚微透:泛亚微透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3-24  

                        证券代码:688386           证券简称:泛亚微透      公告编号:2022-017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3 月 2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前漕路 8 号公司会议
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

普通股股东人数                                                         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9,087,65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9,087,65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41.55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1.5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云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7 人,因疫情防控原因,公司董事邹东伟先生、李

   建革先生、蒋励女士、王玉新先生、独立董事陈强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本次

   会议;独立董事钱技平先生、许明强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因疫情防控原因,公司监事张斌先生、丁荣

   华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董事会秘书王少华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9,461,945      100       0       0          0       0
注:关联股东张云、江科成回避表决。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9,461,945        0       0       0          0       0
注:关联股东张云、江科成回避表决。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9,461,945                0              0               0              0           0
注:关联股东张云、江科成回避表决。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1           《关于<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2,432,643        100              0               0              0               0
            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432,643        100              0               0              0               0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2,432,643        100              0               0              0               0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注:关联股东江科成回避表决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获通过;
2、议案 1、2、3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程珊律师、万利民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实际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公告中所载明的
议案相符,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4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