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亚微透:泛亚微透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29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作为江
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泛亚微透”)的独立董
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就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过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
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冲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
超过 2,5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许明强
陈 强
钱技平
2022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