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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泛亚微透:泛亚微透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3-25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 着

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规范运作、科学 决

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紧紧围绕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目标,以回报股 东

为宗旨,经过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公司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保持了 良

好的发展态势。

      2022 年,全体监事均出席历次会议。监事会在召集方式 、议事程序、表决

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

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行使职权的情形。

    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 7 次会议,分别是:

    1、2022 年 1 月 3 日,公司以现场加视频的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及《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建设氢燃料电池质子交换

膜项目的议案》。

    2、2022 年 3 月 3 日,公司以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3、2022 年 3 月 30 日,公司以现场加视频的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1
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 2022 年

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4、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以现场加视频的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2022 年 8 月 5 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6、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

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2022 年 10 月 28 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及《关于继续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上述监事会会议出席人数、审议内容和程序等符合《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

关规定。监事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就会议情况和决议内容予以公告,

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2022 年度监事会的意见和建议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

司依法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 2022 年度有关工作事项提出合理意见和

建议: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赋予的职权,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列席或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

严格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严格遵循《公司法》、

                                     2
《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

现公司有违法的经营行为。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

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状况方面

    对 2022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工作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和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健全,公司季度财务报告、半年度财

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三)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证券

监管机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组织架构,既有的

内控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能有效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运行,保护公司

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公司出具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

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合理、有效。

    (四)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单位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

益。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通过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

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募集资金使

用有关的信息披露及时、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行为。

       三、2023 年度工作计划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的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做好
各项议案的审议工作,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继续加强相
                                    3
关专业知识的积累,提高专业能力和履职水平;同时加强与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沟

通协调,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建设,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

营管理的规范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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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

                                            2023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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