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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必平: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0-10-22  

                        证券代码:688393            证券简称:安必平           公告编号:2020-005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0 年 10 月 21 日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必平”、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计人民币 7,9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
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
查意见。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9 号),广州安必平医
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34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30.56 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71,327.0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7,332.49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3,994.55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中
汇会验[2020]5523 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具体情况详
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

                                    1
    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拟使用募集
序                   总额                        建设期   备案     项目备案
           项目                   资金金额                                       环评批复
号                 (万元)                      (月)   机关       情况
                                  (万元)
                                                                                穗开审批环
                                                                 广东省企业投   评 【 2019 】
      研发生产基                                          广州   资项目备案证   66 号、穗开
1                   31,268.00    29,515.00         48
      地建设项目                                          开发   2016-440100-   审 批 环 评
                                                          区行   35-03-004570   【 2016 】 33
                                                          政审   、广东省企业   号
      营销服务网                                          批局   投资项目备案
2     络升级建设     7,872.00     7,872.00         24            变更信息表          -
      项目
           合计     39,140.00    37,387.00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0 年 9 月 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296.50 万元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25.13 万元置换预先支付
    的发行费用,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721.63 万元。

       (二)2020 年 9 月 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及业务的不断扩大,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为满
    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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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
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
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26,607.55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为 7,900.0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69%。最近 12 个月,公司不存在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因此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   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
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
常进行的情形,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的生产经营中使
用;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公司承
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
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
助。

五、   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
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表决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0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际
出席会议监事 3 名,表决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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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
表决方式。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7,900.00 万元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
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产进行,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7,900.00 万元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7,900.00 万元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
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保荐机构意见


                                   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独立董事
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并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
行。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上述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无异议。

七、   上网公告附件

    (一)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二)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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