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必平: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2021-01-21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
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含控股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实现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促进激励对象
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的可 持续
发展,保证公司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
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公司
(含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
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等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激励对象当年度限制性股票的可归属份额根据公司层面、个人层面的考核
结果共同确定。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
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 2020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
1
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累计值的平均值定比 2020 年度营业收入的增长率(A)或净利
润的增长率(B)进行考核,根据上述任一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
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年度营业收入累计值的平均 年度净利润累计值的平均值
该考核年度使用 值较 2020 年营业收入 较 2020 年净利润
对应考 的营业收入或净 的增长率(A) 的增长率(B)
归属期
核年度 利润累计值的平
均值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Am) (An) (Bm) (Bn)
第一个 2021 年营业收入
2021 年 25% 18% 20% 15%
归属期 或净利润
2021 年、2022 年
第二个 两个会计年度营
2022 年 47.5% 35.7% 38% 26.5%
归属期 业收入或净利润
累计值的平均值
2021 年、2022 年
和 2023 年三个会
第三个
2023 年 计年度营业收入 69.63% 51.98% 54.56% 39.15%
归属期
或净利润累计值
的平均值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对应的归属比例: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比例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A≧Am 100%
年度营业收入累计值的
平均值增长率(A) A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