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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必平: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2-23  

                        证券代码:688393           证券简称:安必平       公告编号:2021-050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2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信街 2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8

普通股股东人数                                                      1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49,671,32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49,671,32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53.2155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3.2155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表决方式: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方式投票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召集及主持情况: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蔡向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8 人,吴翔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蔡幸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全部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终止<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
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16,779,958 99.2725 122,964 0.7275                 /      /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称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1        《 关 于    5,244,058        97.7089   122,964    2.2911     /       /
          公 司 终
          止 <2021
          年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及
          相 关 议
          案 的 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2、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关联股东蔡向挺、广州市凯多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对上述议案回避表
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涯、梁丽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