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必平: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02
证券代码:688393 证券简称:安必平 公告编号:2022-007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的通知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
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振武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同意《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
财务状况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
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同意《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
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的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同意《关于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
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
政策,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
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照执业准则,履行了双方
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提供了良好的审计工作服务,圆满完成了公司 2021 年年
度审计工作。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
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
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同意《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预计的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和购买原材料。
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具有商业合理性,定价
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约
1,785.50 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
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
依赖,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
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10)。
(六)审议同意《关于 2022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不向支付监事津贴,在公司任职的监事,由其在公司领取其任职的职
务薪酬。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同意《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拟定了《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报告真实披露了
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等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
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1)。
(八)审议同意《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1 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度的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情况。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同意《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公司已按
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
控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
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同意《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
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
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广
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公告编号:2022-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同意《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
实施。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www.sse.com.cn ) 披 露 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同意《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
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
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
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
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同意《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执行会计估计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
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016)。
特此公告。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