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必平: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所审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1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所审议相关议案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忠实勤勉、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拟提交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
行了事前审阅,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在 2023 年与关联方已经发生的关联交易及预计将要发生的关联交易均
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常商业行为,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定价公平合理,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宋小宁、吴翔、吴红日
2022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