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方软件: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4-26
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行使权利,依法履职,做到不受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
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与左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公
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将 2022 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2021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根据董事会提名,选举黄建华先生、曾大鹏先生、计小青
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2022 年 2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第
三届董事会新任独立董事的议案》,原独立董事计小青女士由于个人原因独董聘期到期后
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辞去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
选举罗春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新任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1、黄建华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华东理工大
学,博士学历。1987 年至 1998 年,担任华东理工大学教师;1998 年至今,担任华东理
工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9 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无兼职情况。
2、曾大鹏先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北京大学,博
士学历。1999 年至 2005 年,担任成都理工大学法学系助教、讲师;2008 年至今,历任华
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硕士生导师; 2019 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
事。兼职情况:上海以恒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3、罗春华女士,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武汉大学,博士
学历。1992 年至 1995 年,担任湖南省工商银行娄底市涟钢支行会计;1995 年至 2001 年,
担任深圳天舒贸易有限公司会计、审计;2004 年至 2008 年,担任广东东软学院信息管理
系讲师;2008 年至 2014 年,担任华南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讲师、副教授;2014 年至今,
担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兼职情况: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没有在公司或其附属企
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
系;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我们具有《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
格,能够保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前认真审阅了会议文件及相
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结合自身专
业背景及从业经验提出专业建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2 年,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参加公司全年召开的 7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我们认
真审议各项议案,均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对 2022 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均投了
同意票,没有对相关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公司董事会 2022 年度审议的所有议案全部表决
通过。
2022 年度具体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大会次数
黄建华 7 7 0 0 否 2
曾大鹏 7 7 0 0 否 2
罗春华 6 6 0 0 否 1
计小青 1 1 0 0 否 1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会议 3 次、
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战略委员会 2 次。作为董事会各专门
委员会的委员,我们分别参加了各自任职下的专门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董事姓名 审议结果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战略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黄建华 0 1 2 1 通过
曾大鹏 3 1 0 0 通过
罗春华 3 0 0 1 通过
(二)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
日期 会议届次 发表意见情况
第三届董 1、关于公司 2021 年下半年度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022.3.31 事会第四 2、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3、关于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2022 年日常关联交
次会议
易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
2022.4.30 事会第五 1、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次会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充分利用自身
的专业知识,以谨慎的态度在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
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
出异议,对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
(二)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部及相关部门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
权,为我们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公司管理层也非常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
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使我们能及时掌
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进展情况等重大事项,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
升。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
况,征求意见,听取建议,为我们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2 年,我们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从有利于公司持续经
营和长远发展以及维护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
发挥重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按照考核情况发放薪酬。
独立董事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符合相关制度和方案。
(三)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经核查,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聘任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
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继续聘请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
(四)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
(五)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未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上市后,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信息符合真实、及时、准确、完整的要求,切实维护广大投资
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相对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
系框架,稳步推进内控体系建设。我们督促公司严格遵守并执行各项制度规范,保持内控
体系良好运行,有效提升了公司法人治理和规范化运作水平。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
法合规,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忠实勤勉
的履行各自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 年,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
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持
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2023 年,我们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忠
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上海英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罗春华、黄建华、曾大鹏
2023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