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磁谷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O22年 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保荐机构 ”或 “兴业证券 ”)作 为南京 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磁谷科技 ”或 “公司 ”)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保荐机构 ,根 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 担任磁谷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 ,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日至本次现场检查期间 (以 下简称 “本持续督导期间”)进 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于 ⒛22年 11月 21日 至 25日 对磁谷科技进行了现场检查 。参加人 员为唐涛、王增建 。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保 荐机构结合磁谷科技的实际情况 ,查 阅、收集 了磁谷 科技 自 ⒛22年 9月 21日 至现场检查 日的有关文件 、资料,与 上 市公司管理人员 和员工进行了访谈 ,实 施 了包括审核、查证、询问等必要程序 ,检 查了上市公司 治理和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往来 、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情 况 ,并 在前述 工作的基础上完成 了本次现场检查报告 。 二 、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 )公 司治理和 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 阅了磁谷科技的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以及 内部控制的相 关制度等 ,查 阅了公司本持续督导期 内召开的股东大会 、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 通知、决议和记录 ,查 阅了内部审计部门关于内部控制的相关底稿 ,并 对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 。 经现场核查 ,保 荐机构认为 :本 持续督导期内,公 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完 1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备 、合规 ,相 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公 司的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 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责任 ,内 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 (二 )信 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 阅了公司本持续督导期 内的公开披露文件、投资者调研记录 , 并对信息披 露文件的支持文件进行 了对 比分析 。 经现场核查 ,保 荐机构认为 :本 持续督导期内,磁 谷科技信息披露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 )独 立性 以及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 阅了公司的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查 阅了公司关联交 易相 关资料及信息披露文件 ,并 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 了访谈 。 经现场核查 ,保 荐机构认为 :本 持续督导期内,磁 谷科技资产完整 ,人 员 、 机构 、业务 、财务保持独立 ,不 存在关联方违规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的情况 。 (四 )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 磁谷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已全 部存放至募集资金专户 ,并 分别与专户 开立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 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现场检查人员核对 了募集资金专 户对账单及使用明细台账 ,并 抽取了资金使用凭证 ,审 阅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的 相关 内部控制制度 ,核 对 了公司在本持续督导期间的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资金 支付凭证及相关的董事会决议 、监事会决议和独立董事意见 。 经现场核查 ,保 荐机构认为 :磁 谷科技募集资金 的存放和使用符合 中国证监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 司使用募集 资金 己按规定履行 了相关决策程序和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 ,不 存在法律法规禁止 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 (五 )关 联交易、对外担保 、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 阅了公司的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 外投资管理制度》,与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 ,查 阅了公司相关三会会议 文件、财务资料及信息披露文件 ,了 解 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 2 南京磁谷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投资等情况 。 经现场核查 ,保 荐机构认为 :磁 谷科技己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 投资制定了健全 的内部控制制度 ,本 持续督导期 内,磁 谷科技不存在违规关联交 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形 。 (六 )经 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及 同行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行业研究报告 ,与 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 了沟通 ,了 解近期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 。 经现场核查 ,保 荐机构认为 :本 持续督导期内,磁 谷科技经营模式、业务结 构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 司所属行业 市场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不 存在影响经营的 重大问题 。 (七 )保 荐机构认为应 予现场检查的其 他事项 无。 三、上 市公司应注意 的事项及建议 保荐机构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不 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及 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建议公司持续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 ,有 序推进募投项 目的建设及 实施 。 四、是否存在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则规定的应 向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磁谷科技存在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 五、上 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过程中,磁 谷科技积极提供所需文件 资料 ,及 时安排保荐机构与高级管理人员等的相关访谈 ,为 本次现场检查提供了 必要的支持。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六、本 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经过本次现场检查 ,保 荐机构认为 :磁 谷科技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 披露 、独立性 、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重大方面符合 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要求 。 (以 下无正文 ) 南京磁谷 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现 场检查报 告 (本 页无正文,为 《兴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⒛22年 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 保荐代 表人 : E券 股份有阝 朗 2Ⅱ 业 ``o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