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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磁谷科技: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2023-03-18  

                        证券代码:688448           证券简称:磁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6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本次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有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业务需求,公
司 2023 年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包括但不限于新增综合授信额
度、续授信额度(授信方式为信用、专利质押等)、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
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信用品种,2023 年度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等值外币)。
    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相关银行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以上授信额
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
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
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之日止。

       二、公司股东为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立华先生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
保。本次交易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11 条第
五款关于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三、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
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包括但不限于新增综合授信
额度、续授信额度(授信方式为信用、专利质押等)、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
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信用品种,2023 年度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
元(含等值外币)。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相关银行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之日止。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吴
立华先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关联董事吴立华先生、吴宁晨先生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
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相
关事宜在公司董事会议事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包括但不限于新增综合授信额度、续授
信额度(授信方式为信用、专利质押等)、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
保函、信用证等信用品种,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等值外币,最
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是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要,控股股东吴
立华先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
担保费用,降低了公司的融资成本,体现了吴立华先生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事项,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进行审议和表决。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包括但不限于新增综合授信额度、
续授信额度(授信方式为信用、专利质押等)、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
票、保函、信用证等信用品种,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等值外币,
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求。公司生产
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公司已经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
能够有效防范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吴立华先生无偿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解决了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同时降低融资成本,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以上事项及其审
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包括但不限于新增综合授信额度、续授信
额度(授信方式为信用、专利质押等)、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
函、信用证等信用品种,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等值外币,最终以
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
定经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立华先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解决了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需要担
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
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
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事项。

    五、 上网公告附件
  (一)《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