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谷科技: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3-18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公司 ”)拟 于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 《关于公司 ⒛⒛ 年度 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
的议案》。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 据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就 拟提交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慎 审核 。
经审慎核实 ,我 们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该等事项发表如下事先认可意
见 :
一 、 《关于公司 zO23年 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 的议
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 ,公 司 2陇 3年 度向银行申请包括但不限于新增综合授信额度、续授
信额度 (授 信方式为信用、专利质押等 )、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
保函、信用证等信用品种 ,总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OO0万 元 (含 等值外币,最
终 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是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要 ,控 股股东吴立
华先生为公司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不 收取公司任何担保
费用 ,降 低了公司的融资成本 ,体 现 了吴立华先生对公司的支持 ,符 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 ,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 ,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
因此 ,我 们 一致 同意公司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事
项 ,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进行审议和表决 。
(以 下无正文 )
(此 页无正文,为 《独立董事关于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
赵昏
夏 维剑 :
黄 惠春 :
签署 日期 : ⒛ 23年 3月 17日
(此 页无正文,为 《独立董事关于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
赵 雷 :
夏 维剑 :
黄 惠春 :
签 署 日期 : ⒛⒛ 年 3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