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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赛恩斯: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22-12-21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
荐机构”)作为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恩斯”、“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对赛恩斯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
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关联方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以下简
称“紫金矿业及其控制的公司”)销售商品/服务日常关联交易在合计金额预计不
超过 35,000 万元的额度范围内实施,采购商品日常关联交易在合计金额预计不
超过 2,000 万元的额度范围内实施;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关联方长沙金洲新城开
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以下简称“金洲新城及其控制的公司”)
销售商品/服务日常关联交易在合计金额预计不超过 2,500 万元的额度范围内实
施,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会议召开时,关联董事邱江传先生回
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生产
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相关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
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测,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利
益,也不存在故意规避税收的行为。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公司本次的审议
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事项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相关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测,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
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也不存在故意规避税收的行为。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
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3 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紫金矿业及其控制的公司、金洲新城及其控
制的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人民币(不含税)
                                                                             本次预计金
                      2023 年      占同类       2022/1/1 至       占同类     额与上次实
  关联交
            关联人    度预计金     业务比     2022/11/30 实际     业务比     际发生金额
  易类别
                        额           例        发生金额[注]         例       差异较大的
                                                                               原因
 向关联     紫金矿
                                                                             主要为相关
 人销售     业及其
                       35,000      91.00%         9,602.61        24.97%     商品及服务
 商品/提    控制的
                                                                             增加所致
 供服务     公司
 向关联     金洲新
                                                                             主要为相关
 人销售     城及其
                        2,500      6.50%          1,014.08         2.64%     商品及服务
 商品/服    控制的
                                                                             增加所致
   务       公司
            紫金矿
  向关联                                                                     主要为相关
            业及其
  人采购                2,000      8.74%           153.30          0.67%     商品增加所
            控制的
  商品                                                                           致
            公司
   合计                39,500                    10,769.99
   注1:占同类业务比例=该类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或实际发生金额/2021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2021年公司与紫金矿业及其控制的公司的关联销售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8.75%;

   注2:2022/1/1-2022/11/30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审计为准,下同。

     公司向紫金矿业及其控制的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预计 2023 年度金额为
3.50 亿,其中原有运营项目预计 2023 年度产生运营收入 0.80 亿,已验收的综合
解决方案项目转化成新的运营项目预计产生收入 0.50 亿;2022 年部分项目实际
未实施或者项目进度未达预期,随着项目进度的推进,将在 2023 年陆续验收产
生收入。受有色行业增产及国家对重金属污染治理环保政策的不断深入,由于紫
金矿业及其控制的公司每年的环保投入金额较大且逐年增加,公司凭借着产品技
术、服务及品牌优势,通过多年的积累,在紫金矿业及其控制的公司中建立了良
好的口碑,为公司后续以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原则获取紫金业务提供
了较好的基础。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人民币(不含税)
                                          2022/1/1至
 关联交易                   2022年度                      预计金额与实际金额差异较
               关联人                   2022/11/30实际
   类别                       预计                                大的原因
                                           发生金额
 向关联方
             紫金矿业及其                                 部分项目实际未实施或者项
 销售商品/                  21,278.95      9,602.61
             控制的公司                                       目进度未达预期
   服务
                                                         2022年1-6月经2022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实
 向关联人    金洲新城及其
                              700          1,014.08       际发生金额为551.11万元,
 提供服务    控制的公司
                                                         2022年下半年预计金额为700
                                                                    万元
 向关联人    紫金矿业及其
                                /           153.30                   /
 采购商品    控制的公司
   合计                     21,978.95     10,769.99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人: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杭县紫金大道 1 号
    (3)主要办公地点: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紫金大道 1 号
    (4)成立时间:2000 年 09 月 06 日
    (5)法定代表人:陈景河
    (6)注册资本:263,293.1224 万元人民币
    (7)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8)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勘查;金矿采选;金冶炼;铜矿采选;铜冶炼;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珠宝首饰、工艺美术品、矿产品、机械
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水力发电;对采矿
业、酒店业、建筑业的投资;对外贸易;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活动;危险货物道路
运输活动。铜矿金矿露天开采、铜矿地下开采;矿山工程技术、矿山机械、冶金
专用设备研发;矿山机械、冶金专用设备制造;旅游饭店(限分支机构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营业务:主要从事铜、金、锌、锂等金属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及工
程设计、技术应用研究,适度延伸冶炼加工及贸易金融等业务,产业链完整。
    (10)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总额为 2,085.95 亿元,净资产为 928.97 亿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为 2,251.02
亿元,净利润为 196.00 亿元。
    (11)主要股东: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3.11%。
    2、关联人:长沙金洲新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长沙金洲新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洲北路 001 号
    (3)主要办公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洲北路 001 号
    (4)成立时间:2005 年 10 月 13 日
    (5)法定代表人:夏岳华
    (6)注册资本: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7)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基础设施投资;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土地整理、复垦;土地管理服务;工业地产开发;房屋租赁;场地租赁;园林绿
化工程服务;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建材、装饰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宁乡高新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
业务。
    (10)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长沙金洲新城开发建设投资
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265.51 亿元,净资产为 112.42 亿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为
15.58 亿元,净利润为 2.97 亿元。
    (11)主要股东:长沙金洲新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
    (二)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关联关系: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
有公司 21.22%股份,故紫金矿业及其控制的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方;长沙金洲新
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宁乡东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少数
股东,故金洲新城及其控制的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方。
    (三)紫金矿业及其控制的公司、金洲新城及其控制的公司依法存续经营,
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预计发生的日
常关联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
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服务、采购商品,
相关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情况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业务需求在
授权范围内与紫金矿业及其控制的公司、金洲新城及其控制的公司签订具体交易
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3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定价政策严格遵
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
交易背景真实可信,定价原则公平公允。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
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赛恩斯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且公司独立董
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赛恩斯《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
机构对赛恩斯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赛恩斯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叶 强                      王祎婷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