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赛恩斯: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2023-03-22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推进长期激励机制的建设,
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结合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遵循收益与贡
献对等的原则,拟定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公司章程》《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拟定《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确保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完善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发展战略
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工作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提高本
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与激励对象工作绩效挂钩的紧密性,从而实现良好的激励和
约束效果。
    三、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
    四、考核机构
    激励对象的考核评价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
公司董事会负责最终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3 年-2025 年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如下:


                                         1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

  第一个归属期                             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8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3年-2024年两年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9亿元

  第三个归属期                    2023年-2025年三年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34亿元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出的,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3 年-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
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

  第一个归属期                             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8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3年-2024年两年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9亿元

  第三个归属期                    2023年-2025年三年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34亿元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出的,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4 年-2025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
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

  第一个归属期                            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1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4年-2025年两年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26亿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准。
    2、上述业绩考核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各归属期内,公司未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的,所有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含子公司)制定的相关考核标准实施,
具体如下: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2
         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            100%                 0%

    各归属期内,公司满足相应业绩考核,且激励对象个人满足相应绩效考核的,
激励对象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可予以全部归属,对应当期未能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六、考核结果管理
    (一)激励对象有权了解其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应在考核评价工作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激励对象,考核记录
由公司归案保存。
    (二)激励对象对其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申诉,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自收到激励对象申诉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开展复核工作,确定其个人最终的绩效考核结果。
    (三)各归属期内,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应办理限
制性股票归属/作废失效事项。
    七、附则
    (一)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本办法中的有关条款,如与国家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草案)相冲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执行。本办法中未明确规定
的,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执行。
    (二)本办法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发生变化的,适
用变化后的相关规定。
    (三)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本激励计划正式实施后生效。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0 日




                                   3